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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患者丢进垃圾堆的是医德与制度

www.fjnet.cn 2011-12-08 10:39  张楠之 来源:华声在线 我来说两句

11月15日,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中学教师谢桐军骑摩托车从学校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后被送进新田县中医院。家属找到他时,却是在医院大门外的垃圾堆旁。医院称,误认为这名伤者“精神有问题”,所以要求保卫科人员尽快处理此人。(12月6日大众网)

医院一直在辩称自己是“误以为”、“误”将伤者“清理出医院”的。但我们看一下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就会知道,这种“误”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按照医院的说法,急诊科当班医护人员在22日凌晨1时许,“将伤者干扰医疗秩序一事报告给保卫科,要求保卫科人员尽快处理此事”,而到了22日8时许,保卫科人员却是“将伤者误认为闯入医院扰事的精神有问题人员清理出医院”——既然医护人员已经报告了保卫科,为什么保卫科却又将患者当作“闯入医院、扰事的精神有问题人员”呢?

实际上,作为有着丰富治疗经验的医院,从发现伤者的现场环境和伤者的伤势情况,以及警方的判断,不可能意识不到伤者之所以受伤是与车祸有关的,而即使伤者表现出精神方面的问题,也很有可能与其伤情有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将一个外伤尚未痊愈,精神又可能因伤而出现问题的患者“清理出医院”,“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何在?作为一个人的良心何在呢?

而即使伤者确实是位精神疾病患者,医院就可以将其“清理出医院”,任其自生自灭吗?显然,这么做于理于法都是行的。那么,为什么医院里有那么多患者,却独独这位患者被“清理出医院”了呢?比较一下这位患者与其他患者的区别,或许就不难理解了。与其他患者相比,这位患者既没有家属陪同,也没有交纳任何费用,甚至连其真实身份都无从得知,却在医院里一直从18日呆到22日,对医院来说,又搭工又搭药,实在是不划算啊,况且这么搭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这恐怕才是伤者被“清理出医院”的真正原因。

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等五部委早在2009年就联合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其中对救助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情况都有详细的规定,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各地却鲜有设立这一基金者,相应的救助也就无从谈起。如此一来,车祸受伤后被送到医院的伤者,一旦无亲属为其支付相应的费用,轻者面临停药,重者被推出医院,甚至像河北安国中医院一样将车祸受伤的流浪女扔到邻县致其死亡的现象屡见不鲜。

不过,制度的建设固然重要,但即使通过设立救助基金等方式解决了资金问题,如果医德无法得到提升,恐怕也难保类似的事件不会再次发生。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而不能用钱解决的问题,才恰恰是最严重的问题。把患者赶出医院的行为反映出的冷漠,不是有了钱就可以消除的。在建立各种制度解决钱的问题的同时,对医生医德的教育与提升,同样是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文/张楠之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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