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维权”也需要有“制度保证”
www.fjnet.cn 2011-12-05 10:29 武 洁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昨天中午12时许,漳州角美龙池灿坤的一些员工拉着横幅,排成两排,站在灿坤2号门门口的公路上,导致该路段厦门往漳州方向,交通严重瘫痪。一个小时后,该路段才恢复通行。(《海峡导报》12月4日) 工钱被拖欠,工人的心情当然不难理解,不过,因此便拉横幅堵路,导致交通拥塞,如此“把张三的错发泄在李四身上”,显然让人无法恭维。事实上,上街堵路本身甚至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以违法方式来维权,也的确是不够理智。 应该说,这些工人的过激做法,的确有些不妥,欠薪通过劳动部门和信访维稳中心进行合法理性维权,不要采取过激手段,也的确不失为维权的正道。不过,讨薪外来工是不是真的天生就习惯于使用过激手段,是不是真的没有通过正当渠道便直接上街堵路,其实还应有进一步的调查才能得出结论。在此之前,假如仅仅是就事论事,并把问题和责任全部归咎于讨薪工人的行为过激,恐怕并未真正从根本上化解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根源。 事实上,对于这些讨薪工人而言,假如不是无计可施,恐怕也不会想到并最终采取“拉横幅堵路”这样极端的下下策。然而,明明付出了劳动,却领不到报酬,工人权益受损其实已不言而喻,但是,工人们真的能够通过合法途径顺利维权吗,可循的维权路径的确是有,但这些路径走起来却未必乐观,让相对弱势的工人去和老板商量,胜算其实并不大,而相关劳动权益部门,很多时候也同样未必靠不住,对工人的维权诉求打官腔,或是以各种理由拖拖拉拉,爱莫能助的,也同样不在少数,既然正规维权途径不是经济成本太高就是时间成本耗不起,这个时候,对于维权无望的工人们而言,“上街堵路”这一把事情闹大的险招,还真是极有可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 曾经听到过一位警察的抱怨,被欠薪的工人闹事,劳动部门不出面,欠薪的老板躲在后面,却让我们警察去平息事件,根本就是找错了“系铃人”。某种程度上,当维权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而劳动部门却一无所知,欠薪老板更是无关痛痒,这本身其实就是十分不正常的现象,单方面要求工人去理性维权,却不对劳动部门的响应速度与维权职责加以明确的约束,如此“理性维权”的确难免一厢情愿。而从事件最后通过协商,约140名工人全部拿到了工资来看,把事儿闹大还真不失为维权的捷径。 基于上述视点,把事情“闹大”,制造群体性事件,竟然成为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出口,固然一定程度上说明当事人存在着法律意识的欠缺,但与其全拿当事人的不够理智和过激行为说事儿,倒不如更多的去反思社会对于矛盾和纠纷的疏导渠道是否畅通。正如下水主管道的堵塞必然会导致污水四溢,甚至殃及无辜,确保维权通道的畅通无阻,才是防止群体性公共事件的对症之策。一言以蔽之,“理性维权”也需要有“制度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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