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反腐”是“隔墙扔砖头”
www.fjnet.cn 2011-11-18 10:41 胡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兰杰与同伙潜入山西忻州市园林局宿舍,进入公务员郭某家内盗走现金29.5万元及白金项链、白金手链、黄金项链、黄金戒指等物品。事后由于郭某不敢报案,兰杰等人又伪造证件以反腐为名勒索郭某及其家人。近日,兰杰及同伙已落网,郭某已被立案调查。(11月17日人民网) 小偷到官员家中盗走大笔现金与贵重物品,官员不敢报案,小偷进而敲诈官员,结果小偷被抓,官员郭某被立案调查。这样的新闻颇有戏剧性。虽说小偷财迷心窍,由盗窃发展到敲诈,其落入法网是咎由自取。检察机关也由此抓到了一个贪官。小偷与贪官一个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这不是法律的胜利,也不是反腐战绩,而是对反腐制度乏力的讽刺。小偷都能分辨贪官,而纪检部门、检察机关却发现不了,岂不滑稽? 试想:如果郭某保管好贵重物品,把钱存入银行或者藏好;如果小偷“见好就收”,只发“盗窃财”,不“越界”敲诈;如果郭某果断选择报案。贪官郭某还会东窗事发、戏剧性落网吗? 贪官被查,纯属自作自受,谁让他拿了不该拿得钱?但不断发生的意外反腐事件,给我们更多警示。近年来,意外落马的贪官不在少数,有小偷偷出来的,有情妇团曝光的,有夫妻反目的,有官员内讧的,有因天价烟露马脚的,还有颇为时髦的“日记门”、“短信门”。花里胡哨的反腐新闻固然夺人眼球,但是这也恰恰暴露出我国当前反腐制度设计存在诸多漏洞。如果不创新反腐制度,前移反腐监管关口,规范权力运作,提高官员腐败成本。查处几个因意外曝光的贪官,官场腐败潜规则并不会改变。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政策措施。从监狱防腐、配偶反腐、廉政屏保、廉政短信、廉政教育进校园,到官员参拜包公祠、海瑞像,举行廉政宣誓,地方也在积极宣传反腐倡廉,完善反腐制度。但是,反腐制度仍然不尽完善,腐败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山西蒲县一煤炭局长经营煤矿10年获利逾3亿,名下房产达35处之多。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家族资产达20亿之多,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三多”——— 钱多(两个亿)、房多(许多处)、女人多(两位数),被戏称为“许三多”。都是典型的腐败案例。尽管这些贪官被绳之以法,但是贪官腐败至此,也击中了反腐制度的软肋。在我看来,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设计、安装反腐补丁,对权力运行进行扫描、杀毒。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远比查处一个两个意外曝光的贪官重要得多。 从根本上讲,反腐的关键在于,前移反腐关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官员腐败已成事实,不仅大大增加监管成本,给国家与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没有“小偷”这样的反腐功臣戏剧性介入,有的腐败分子还会继续隐匿官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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