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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生存恶化才是收小费的根源

www.fjnet.cn 2011-11-10 10:08 季建民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近日,携程旅行网宣布,将启动旅游服务费(小费)项目。一石激起千层浪,导游小费是否应该制度化引起各方热议:旅游专家表示肯定和支持,多数旅行社表示暂不跟进,消费者担心服务行业乱收费(见11月9日《厦门晚报》)

旅游公司的导游服务人员,在为游客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小费)项目,早就有人提出来过。但是由于这项收费的争议性比较大,所以并没有哪家旅游公司敢于公开宣布,将启动旅游服务费(小费)项目。也就是说在许多旅游公司内部,都怀疑这项收费的合理性。现在携程旅行网宣布,将启动旅游服务费(小费)项目,其合理性就更值得让人质疑。

有关支持的专家表示,收取旅游小费可以提升导游的服务质量。如此说来游客在与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以后,旅游公司的服务质量是无法得到彻底认真保证的。只有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多向导游缴纳各种服务小费,旅游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和提升。

有的专家说,出境游给小费是习惯。但是有关专家必须把这个概念搞清楚了,出境游给小费是给当地的服务人员。也就是说人家当地有收小费的习惯,我们到哪里去旅游接受人家的服务,向人家支付必要的小费这叫入乡随俗,是尊重人家国家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规律。这样的出境游给小费的消费习惯,并不代表旅游者就需要支付国内导游的小费。

还有的专家还说导游无底薪,又不允许收小费,合法收入来源解决不了,他们要生存,只能走非正常途径,包括购物拿回扣。旅游公司与导游之间建立了正常的劳动关系,旅游公司就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导游的工资以及各种劳务收入待遇等问题。而现在的问题是,旅游公司成了“血汗公司”,逼得导游不拿购物回扣就难以生存,逼得导游不收取小费就难以生存。这种让导游靠小费维持生存的做法,显然是在转嫁旅游公司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其实收不收小费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就在于,导游无底薪只能靠非正常途径生存。导游靠购物回扣维持生存,导游靠收取小费维持生存,是让旅游公司逼出来的。旅游公司不能保证导游的劳动尊严和生存尊严,才是导游靠购物回扣维持生存乱象丛生的根源。现在旅游公司提出来让导游收小费,可以保证游客的旅游质量,实际上又是旅游公司在转嫁自己的法定责任。旅游公司不能保障导游的生存尊严,导游只能靠算计和坑害游客度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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