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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指标不能被污染牵着鼻子走

www.fjnet.cn 2011-11-03 10:49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环保部11月1日起首次对PM2.5微粒测定作出规范,但未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强制监测指标。相关人士称,技术已不成问题,但是目前国内PM2.5的污染情况较重,如制定标准,将大范围超标。(11月2日《京华时报》)

近段时期,我国中东部地区持续阴霾天气,各地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却多为“轻微污染”。于是,广大市民纷纷质疑监测数值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此前鲜为人知的“PM2.5”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据介绍,PM是“可吸入颗粒物质”的缩写。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相比之下,PM2.5富含更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能在大气中停留更长时间,输送距离也更远,对大气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更大,是导致黑肺和灰霾天的主要凶手。不过,在我国1996年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只将PM10被列入控制标准,但未将PM2.5列入。

事实上,是否有PM2.5监测值,已经成为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在环保部今年初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PM2.5可吸入颗粒物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对此,有专家开始担忧,如果制定实施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

空气监测就好比给人做体检,检查的指标越多越严格,“合格”的就越少,这是不言而喻的。国人素有“法不责众”的心理,既然目前我国PM2.5的污染情况较重,那么继续把PM2.5排除在监测指标之外,就可以避免大范围超标的尴尬,各级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脸上也光彩。然而,一个必须厘清的问题是,我们究竟是该对照指标去改善污染,还是迎合污染现状让指标“下嫁”。放宽空气指标固然能制造光鲜好看的数据,但如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背后,我们将永远失去改善空气质量的动力和勇气。

你测或者不测,PM2.5就在那里,不增不减。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华北地区,PM2.5占到了整个空气悬浮颗粒物重量的大半。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对于广大市民而言,有权利知道所生活的城市空气质量的真实情况;对于政府和环保部门来说,有义务为市民提供更加清洁健康的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评价门槛带来一时的大范围超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陶醉在“天下太平”的臆想中固步自封。只有直面颗粒物污染较重的现状,我们的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才能看到不足和差距,找准目标和方向;只有公布真实详尽的环境信息,才能赢得广大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让更多的人加入低碳生活、环保出行的行列中来。

目前,北京、上海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许多环保人士也纷纷踊跃自测PM2.5,以居民日记的形式上传数据。老百姓已经过河,环保部门别再假装摸石头了。希望公众对于空气质量的焦虑能够坚定环保部门的决心,让这场自下而上的运动早日推动空气指标体系升级,迈出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一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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