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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租房的公平底色

www.fjnet.cn 2011-10-21 08:29 傅万夫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10月19日,北京公布了公租房细则,外地人正式纳入可申请范围。通知规定,非京籍人士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对非京籍申请者收入条件并无限制。(10月19日《新京报》)

现实中,有这么一个群体:他们有收入却较低,既没有资格租廉租房,也不符合经适房条件,商品房又买不起,租房又很难租到便宜、稳定的。这个处于夹层中,处境尴尬的群体,被称为“夹心层”。随着对住房保障的重视,以及保障范围的扩大,如何解决这个群体住房问题,成了很多地方思考的重点。

有学者认为,“公租房”建设将满足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统计称,我国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面不到总人口的5%,加上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等,也量小面窄,只能小范围“救急”,尚难大面积“保障”。这时候,公租房这种既可有收益,又具有保障与福利色彩的保障方式,成了保障房建设的一个有效补充。

但必须强调的是,公租房与廉租房、经适房是有所不同的,它的产权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然后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面向夹心层出租。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福利,是政府对夹心层的一种待遇。从北京将外来户纳入公租房供应范畴,可以看出,公租房普惠范围在逐渐扩大。

而且,相对于廉租房、经适房等,公租房的建设与投资可更灵活,只要保证其应有的福利色彩,能够体现出公租房特点与优势,也可以吸纳社会投资。之前,广州市相关部门就公开表态,广州公租房将实行通过用人单位筹建公租房为主、政府提供公租房为辅的方式。而无单位的居民公租房将由政府建设。针对有人担心这种公租房建设是否会演变成福利分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明确表示,企业建设的公租房纳入广州市保障房管理范畴,严格管理,房子只租不卖。

既然公租房建设可吸纳各方利益,那么在不断扩大和吸纳受益人群的同时,如何保障公租房分配的公平与合理就显得极为迫切。之前,发生在经适房、廉租房上的一些闹剧,给带着福利色彩的住房保障提了个醒。尤其随着公租房供应范围的扩大,如何保证分配过程公平、公开,如何更好体现出公租房等保障房的福利价值,尤其重要。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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