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大讨论:心灵秩序的时代伤痕
www.fjnet.cn 2011-10-20 08:56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陌生人社会不是无情社会 “小悦悦事件”让事发地广佛五金城的商户多了很多共同话题,北京大学社会学夏学銮教授认为,这种社群内的陌生,也是导致那18位路人对小悦悦视而不见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知名学者弗里德曼有一段关于“陌生人社会”的经典描述:“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所谓陌生人社会,意味着经济规模扩大、人员流动性增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提高。可见,从过去的“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首先是一种进步。 但是,陌生人社会并不是群体性冷漠社会,而是服务社会,人人都带着一种感恩社会的心态,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切,包括金钱、财富、智慧、能力、学识等,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比如小悦悦在马路上玩,车辆要停下来,把小悦悦扶到安全地带;小悦悦被车轧了,马上跑过去把她扶起来,马上报警、打120。 然而,我们的陌生人社会,远远不只 “老死不相往来”,而是不少时候变成了冷漠无情的社会。比如18人不扶小悦悦,并导致小悦悦被第二辆车碾压。比如,眼见老人摔倒,集体围观无人去扶一把。比如,有人跳楼或跳桥,无数围观者集体起哄,叫楼上或桥上的人“快跳”。陌生人社会变成了道德缺失、群体性冷漠,完全背离了陌生人社会的根本宗旨。 倘若陌生人社会变成了这等模样,不是弗里德曼所描述的陌生人社会,也不是我们所要的陌生人社会。而当下,我们的社会,往往存在两种极端现象:要么是熟人社会,要么是冷漠的陌生人关系。熟人社会往往“资源共享”,一人飞升,仙及鸡犬;陌生人社会,不和陌生人说话,表情木然,礼节全无,遇到什么事,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否则,也不会发生小悦悦这样的惨剧。 “小悦悦”悲剧,折射社区的陌生人社会建设缺失,人们误解了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不再是服务社会,却在畸形发展,值得警惕。 意见广播 @王志安:有人建议对见死不救立法惩处。荒谬。多大空间范围内的人有救助义务?方圆十米?二十米?如果一个人要去赶飞机处罚吗?送自己的家人去医院处罚吗?说到底,救人是道义,不是法律责任。将道义上升到法律责任,不会提升道德水准,只会导致普遍触法。 @王志安:公众和媒体在类似事件中急于谴责冷漠的看客,也是在心理上完成道德上自我解脱的方式之一。瞧瞧,这事弄到这番地步,仅仅是因为我不在场而已。从而在内心寻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原谅了自我在一个共同体的责任分担。 @彭晓芸:“他们有权力,我们有道德”。这是一首南美民歌歌词,活泼泼,朗朗上口,自信满满,让人似乎窥见一个可爱的民间社会。谁是道德觉醒的领导者?当然是民众自己,政府有政府的功能和政治伦理,政府讲道德,就是符合政治伦理,维护法律的神圣性,无需包办公民的道德觉悟或幸福生活。 @彭晓芸:有限的媒体资源,被用来谴责路人,而不是做更多有价值的常识普及,公民教育,法律判例、释法讨论,这种谴责制造的所谓舆论压力,只会冒犯这些具体的路人,并不能增进我们作为旁观者的一丁点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下次,还是会重复这样的情景。 @高丙中:18个路人的“冷漠”各有原因,但其中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我们国民教育里面少了一项危机处理方式的训练。为了不再有悦悦的遭遇,我们的学校少搞些空洞的思想教育,真传授给现在或未来的公民基本的危机处理常识和技能。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10-19]老幼互让其实是一道模糊道德考题
- [ 10-18]拾荒阿姨义举反衬中层道德懦弱
- [ 10-18]让“溺水”的道德成功上岸
- [ 10-17]给老人让座是道德义务不是法律责任
- [ 10-17]质疑拾荒老太就是助推道德滑坡
- [ 10-17]谁来给道德“拾荒”?
- [ 10-13]“经济发展”不等同“道德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