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暴利并巨亏”的格局,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对社会民生的双重压榨——一面通过高标准收费,直接抬高了交通出行成本,另一面又以巨额债务和亏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负担——这些债务亏损,最终无疑还得全社会埋单,如此双重压榨,显然既是不可容忍的、也是不可持续的。
截至10月16日,京沪等12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去年收费额1025.7亿元。2010年度经营情况,只有北京利润是正数,不到4亿元,其他多数亏损10亿以上。
对于收费公路种种可能的乱象,我们早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但面对这份“摸底调查结果”,仍然感到触目惊心。既惊心于收费公路债务规模之巨大——仅12省份累计债务余额便高达7593.5亿,更惊心于收费公路惨不忍睹的经营现状——一年1025.7亿,收费总额并不算低,何以仍是普遍巨亏呢?
要知道,此前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个收费公路事实正是:由于收费里程漫长、收费标准畸高,收费公路一直是目前公认的最赚钱暴利的行业之一。据央视不久前的报道,中国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率最高近60%、最低也接近20%,平均暴利程度居各行业之首。
一面是收费总额巨大、最暴利,一面又是惊人的债务和亏损,如此悖谬的现实,根源究竟何在?回头检视此前国家审计署的相关审计报告,或许不难找出答案。其一,收费公路建设资金中贷款比例过大、政府投入比例过低。审计署2008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十五”期间全国10个省(市)收费公路投资6400亿,其中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4700多亿,占73%。贷款比例过大,利息负担自然十分沉重。以北京为例,去年还贷20.6亿元,其中偿还利息便多达20.1亿元,而本金只有0.5亿。
其二,收费公路建设成本过高,包含大量违规腐败成本。审计署2007年对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的审计显示,“其中20个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许多均涉嫌“幕后交易、商业贿赂”,不仅严重影响工程质量,也大大抬高了工程成本。关于这一点,只需看看近年来前仆后继的“交通厅长腐败”现象,便不难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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