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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民警发飙打人"临时工"又成挡箭牌?
www.fjnet.cn 2011-09-21 19:52 姜春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9月19日上午,一段拍摄于一个多月前的视频江西修水“女民警发飙打人”引发网民围观。发帖后仅1个小时后,当地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证实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决定将其辞退。(9月21日新华网)

“发飙女民警”因市民办理户口,就“不耐烦”开骂就扔文件打人,这一“火爆”视频之所以很快被一些论坛首页转载,引起网民热议,是因为“警察”这一特殊身份。发飙女民警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也让派出所服务窗口后的“为人民服务”金黄大字格外刺眼。因此,被组织调查被辞退也在情理之中。但笔者想知道的是,发飙女民警被辞是板上钉钉的铁的事实了,可为什么“临时工”又成挡箭牌?

首先,许多单位都“擅长”拿“临时工”做辞退借口,实则显示出了他们内心的“公关恐慌”,因为怕被大家热议被大家盯着看处理结果,就总拿此说事。之前就发生过多起“临时工”惹的事:2008年,深圳警方内部利用电子眼偷窥者是临时工干的;同年,三亚市城管违法贩卖被扣三轮车也是临时工干的;2009年,四川南充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牌的事情也是临时工干的……我们不禁想问:为什么只要出现这样一些类似事情,当事人所属单位都会跳出来高调强调“发生这事很遗憾,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出事者是临时工,并非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事件相比,这样的“临时工”解释,更让人怀疑单位解决问题的诚意并不大,只是想迅速度过“危机”而已。这难怪有网友调侃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凡出问题的公务员都是临时的”了!

其次,发飙女民警所在的公安局能在网友发帖1小时后,迅速开会调查迅速采取行动,说明他们做事效率很高,可为何就不能早点“迅速”发现“临时工”潜在的风险呢?其实,发飙女民警是不是“临时工”,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问题是:一,无论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应该把工作干好,单位有教育义务;二,修水公安局事一出就立马重视,这没问题,但试图尽快扯清关系,用“临时工”辞退女民警从而来解套,并不让人“待见”。退一步讲,假设发飙女民警真是“临时工”,那也应该培训好、培养好,出了事也不能一棒子全打在她的身上,单位应当理所当然地进行自我检讨。

再者,“临时工”招谁惹谁了?怎么就能经常被拿出来做挡箭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无高低贵贱,不当有任何歧视。而现实是,的确很多单位的“正式工”和“临时工”同工却不同酬,但这既不能看成“临时工”就是卑微的,更不能一出就将“临时工”挑出来说事。从某方面讲,总拿“临时工”来为“出事”解套,也构成了对这个群体的一种否定和侮辱。

总而言之,发飙女民警打人被处理,可以让人理解;但她被单位以“临时工”名义高调辞退,就透露出一种复杂的信息——她即使真是“临时工”,也不小心成了一个挡箭牌。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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