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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天市长”落马必须有人担责
www.fjnet.cn 2011-09-15 10:42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能不能选出好的“千里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伯乐。201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提出干部带病提拔将追究选人用人责任。不过,在现实现实中,“带病提拔”常有,责任倒查不常用。一方面,由于选人用人是走民主程序,因此带病提拔往往被定性为集体决策失误,缺乏明确的问责对象;另一方面,一些带病官员长期潜伏,甚至历经多次提拔,给责任追究带来困难,最终大多不了了之。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带病提拔频现,不是官员太狡猾,而是我们自身出了问题。杜绝“带病提拔”不缺规定缺执行,有没有把群众监督落到实处,让带病官员无处遁形;能不能为选拔程序通上“高压电”,让上级部门更加珍惜权力,这些都取决于责任追究是否执行到位。“49天市长”落马,是带病提拔的反面教材,更应成为责任追究的正面典型,是谁带病提拔了“49天市长”,必须有人担责。另外,今后干部提拔不妨实行“推荐实名制”,在公开拟任干部的同时公布推荐人,在被选拔官员下马时连带追究相关责任,从而对干部选拔做到更有效的监督。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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