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开发商如同嗅觉灵敏的狩猎者,自然风景区、滨海景观、保护级文物所在地,等等,每一处优质资源都可能成为他们垂涎的目标,或成为他们的取款机,或建成他们的后花园,而且似乎都极容易得手,厦门“人工岛”就坐落在同安湾自然保护区一侧,显然是又一个最新版本。
公众并非眼红建豪华会所、开发“富人岛”等等,大家纠结的是极少数既得利益阶层利用资本、权力占用社会优质资源的不公平,更担心由此而对生态、环境、文物的破坏。赵本山刘老根会所被指破坏文物晋翼会馆,厦门市民忧人工岛建设会导致珍稀生物灭绝,等等,莫不如此。
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重点单位,顾名思义,关键在于“保护”,既便是开发,也应当是公益性质。国家相关法规更做出了详细的禁止性规定。然而,这些被列入保护对象的优质自然、文物资源,何以频频遭遇商业性开发,沦为富人、商人的盘中餐和囊中物?是谁为他们的非法“狩猎”行为开了绿灯?显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难辞其咎。
正如人们质疑厦门“人工岛”建设环评走过场一样,几乎每一起违规违法开发行为的背后,都有地方政府默许、主导甚至在支持、推动,而政府之所以甘当富商“狩猎”的掮客,无外乎政绩冲动及其官商之间灰色利益链的驱使,或明知故犯,或装聋作哑,或协助蒙混过关,打着“保护”的名义“破坏”。
当然,地方官员、职能部门敢于与开发商、富人串通一气,铤而走险,联手操作,违规违法开发,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问责不力,往往都是罚酒三杯式的象征性处罚,致使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等由潜规则变成显规则。
不久前,林业局专家组同意7名外国人赴青海狩猎野生动物的消息传出后举国哗然,而狩猎活动的代理申请人、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巍毫不掩饰自己作为掮客的逐利目的。但政府不是商人,没有理由去充当商家、富豪的代言人、经纪人,而必须守住政策、法律和社会公平的底线,斩断伸向保护区的黑手和形形色色的利益链,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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