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的同犯苏楠被传是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苏浩的私生子。对此,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在接受采访时称“苏浩是否有私生子,这是他个人的私事,由他个人去处理”。而据苏浩同僚透露,苏楠不是苏浩的儿子,但他表示苏楠与苏浩关系密切。(9月12日《新快报》)
正当舆论奋起声讨“李双江之子打人”之际,其同犯苏楠被传是公安厅副厅长私生子。这则爆炸性传闻不等官方回应,倏忽间便占据了各大网站显著位置,大有压倒“我爹李双江”后来居上之势。面对公众高度关注和传闻迅速扩散,山西省公安厅既不可视之为“个人私事”而冷眼旁观,亦不可期待“大事化小”而沉默以对,而应该尽快回应,说清真相。
按照苏浩同僚的说法,苏浩确有私生子,只不过并不是在北京开晋O牌奥迪车打人的苏楠。几年前,曾有女人带着一个小男孩,来山西省公安厅找苏浩,闹得满城风雨。至此,苏浩“私生子”事件先由山西籍媒体人李建军通过博客率先披露,再经苏浩两位同僚印证,已是绘声绘色,成为极为吸引公众眼球的热点事件。
让人遗憾的是,面对这一热点事件,山西省公安厅不仅未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其负责人、厅长杨司更是轻描淡写地对媒体说“苏浩是否有私生子,这是他个人的私事,由他个人去处理”。此番言论是何等荒谬!如果说官员“私生子”是个人私事,那党纪国法将被置于何地?作为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苏浩是公共官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公众监督,其个人生活作风绝不可以用“私事”去搪塞。如果有“私生子”,那就不光是作风问题,更是违法行为,至少要被撤职、开除党籍。
苏浩“私生子”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苏浩与开晋O牌奥迪车打人的苏楠到底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是什么关系?这些笼罩在人们心头的疑问,如果不及时通过官方的信息公开进行排解,公众就极易选择性地相信传闻——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传闻不实,而山西省公安厅又不及时辟谣,那受伤害的不光只有苏浩一人,整个山西省公安厅的形象都会冤枉受损;如果传闻属实,而山西省公安厅沉默不语,那山西省公安厅的公信力恐怕也会一落千丈。
对待苏浩“私生子”事件这样的社会热点问题,中央不久前曾发文要求官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这不仅是公共治理的常识,更是公共政治走向善治、增益权力公信的必要路径。在众目睽睽围观之下,山西省公安厅不应再做沉默,而应以官方身份迅速发布权威消息,跑赢传闻传播的速度,尽快告诉公众事件的真相。
- 2011-09-13谁纵容了李双江之子事事跋扈处处特权
- 2011-09-09“衙内化”并非只是李双江的悲哀
- 2011-09-09李双江有必要向公众道歉
- 2011-09-09李双江道歉有助于社会和解
- 2011-09-08为李双江说几句公道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