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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骚扰“红名单”泄露了什么天机
www.fjnet.cn 2011-09-08 09:30 普沙岭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广告短信不断,推销电话不停,广州市民杨先生不堪垃圾信息袭扰,将手机号码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认定对方侵犯个人隐私权。9月6日,该案开庭,被告运营商律师称,广告信息是否为垃圾信息见仁见智,某种程度上给生活带来便捷。(9月7日《南方都市报》)

最具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运营商方面律师表示,接到法院传票后已将原告列入一份“红名单”,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再向杨先生电话推销、发送广告短信,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省市领导级别的人,原告能受此等待遇,可看出他们的诚意。

因为不配合地抗争,杨先生被幸运列入“红名单”,从此享受到不被骚扰的“待遇”。这事儿听起来就让人生气:难怪民众对垃圾信息沸反盈天,在官员们那里也唤不起行动的共鸣,原来有级别的人都调整到“免骚扰”的状态啦。运营商律师的表态也泄露了一个天机——让用户不被骚扰,原来不是没有办法的,只是没有“诚意”而已。

现在,杨先生一个人的问题解决了,千百万其他用户被垃圾信息骚扰的问题却仍然存在。这几年,因为舆论压力很大,运营商也常常摆出一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的委屈姿态。根据此次“红名单”泄露的天机我们知道,技术从来就不是问题,他们有技术让部分领导免于骚扰,就一定有技术让全国用户免于骚扰,关键问题是:在诱人的利益之下,他们不愿主动舍弃这块肥肉,只是做一些虚与委蛇的“假动作”应付民众罢了。

运营商辩称,人家这是一种信息服务,本是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的便捷;用户则称,这种不经许可的强势推销就是骚扰,手机号码被泄露侵害隐私权。双方各说各话,法官也难以下定论。在这种含糊的语境中,只有引发较严重后果的,运营商才会从法律上承担一定责任;而大量存在的“无严重后果”的垃圾短信,就这样得以在夹缝中野蛮生长,肆意骚扰消费者的神经。

不管怎么说,免于垃圾短信骚扰的“红名单”都是对现实的挑衅。它让我们再次发问:让用户免于垃圾信息骚扰,非不能也,实不为也。所以,“享受红名单待遇”不该是此案的终点,鉴于这几乎是关系到每一个用户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努力从法理上廓清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倒逼运营商——普通民众岂能活该被列“黑名单”之中?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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