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盯住交警执法程序上的瑕疵,前天,旅游大巴车主吴司机成功讨回了150元罚款。
他是一个“刺儿头”司机,也是一个喜欢“抠”法律条款的司机。“只有一张车辆尾部的照片,都不知道当时车是不是在行驶中,怎么能开罚单呢?”
据了解,最近已有多位旅游大巴司机状告交警,他们都同样深陷“罚单困境”。(9月4日海峡导报)
交警就凭一张车辆尾部照片,便向司机下了违章罚单,而按照规定,必须至少有违章车辆一前一后两张照片,足以证明车辆是否违章停车,这个小小的“瑕疵”让“刺儿头”吴司机碰上了,并且较上了劲,打起了官司,而交警方面随后便通知他撤诉,同意退回罚款。
应该说这样的结局是比较圆满的,不过,笔者觉得有必要把官司打到底,而不是轻易撤诉。之所以冒出这种想法,并非主张得理不饶人。一方面,吴司机是在跟交警反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才打官司的,说明交警对自身的执法“瑕疵”并没有清查的认识和检讨,如今草率“私了”,难以促成他们长记性;更重要的是,很多大巴司机都遭遇同样的罚款困扰,说明当地交警执法存在的问题绝非个别,必须依法较真,倒逼其规范执法,走向公开、公平、公正。
一段时期以来,交警执法中存在的方法、方式欠妥及其动机不当备受质疑,特别是蹲点偷拍、钓鱼执法更因为诸如断指证清白事件而激起舆论的强烈反响。在民主法治时代,端正执法宗旨,坚持公开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越来越成为社会各方的共识。凭“背影照”开罚单,让人纠结之处正是备受诟病的暗中偷拍,执法行为不光明正大,这不但违反了相关规定,容易制造出“冤案”造成执法不公,而且不利于及时提醒司机按章行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很显然,面对少数交警部门仍然试图通过不阳光的执法方式,一味地追求罚款收入的做法,就需要多一些“刺儿头”司机。只要做到交警执法与司机维权双向较真,才能让自觉遵章守法与严格规范执法逐步走向“双赢”。“刺儿头”坚持、坚守一阵子,就可以促进交警“三公”执法向前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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