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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执法”变“执罚”?
司机为交警上了堂“依法行政课”
www.fjnet.cn 2011-09-05 16:13 莫送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紧紧盯住交警执法程序上的瑕疵,日前,旅游大巴车主吴司机成功讨回了150元罚款。他是一个“刺儿头”司机,也是一个喜欢“抠”法律条款的司机。“只有一张车辆尾部的照片,都不知道当时车是不是在行驶中,怎么能开罚单呢?”据了解,最近已有多位旅游大巴司机状告交警,他们都同样深陷“罚单困境”。(9月4日《海峡导报》)

“交警开罚单时,没有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这已经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吴司机摆事实讲道理,不仅论证交警的处罚违反法定程序,还引经据典,为执法者上了堂生动的“依法行政课”。

“本来执法应在明处,这是全世界公认的基本准则。但是,一些执法者在隐蔽处拍摄违章行为的做法显然有悖于此,根本起不到教育和警戒的作用,明显是以罚代管的失职行为”,吴司机一针见血,告诫执法者,“执法”绝不是“执罚”,如果视公权为牟利工具,就极可能罔顾程序。其实,关于执法宗旨,执法程序,适用何种法律,咱们的执法者,未必比司机懂得更少,但问题是,知道未必能做到,如果涉及利益纠葛的话,就容易明知故犯、知法犯法。

据悉,已有多位旅游大巴司机状告交警乱执法。可见,“乱罚款”、“乱处罚”绝非个案。这样的行政乱作为,比不作为更为可怕,既抹黑政府形象,更损害法律权威,还侵犯司机法定权益。所以,对乱作为者,不能网开一面,而应该追究其过错责任,更关键的,还得弄清楚,乱作为的根源何在?是个体的法律意识淡薄,还是存在制度性根源?比如,执法异化为执罚?因过度追逐“执罚指标”而罔顾程序正义?

依法行政,不能仅靠司机给执法者上课之类的外部监督,执法系统内部,也得加强自查自纠,斩断任何可能存在的利益链条,绝不能让执法沦为执罚、让安全监管异化为罚款创收!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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