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不能成为高收费的理由
面对“天价幼儿园”,该民办幼儿园解释一说,“高收费标准源自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园内良好的教育设施”。在幼儿园,“高标准”成了高收费的理由,实则是把幼儿教育当作商品,继而幼儿园变成了工厂。这与幼儿园是发展教育事业的园地是完全不符的。解释二说,“进入小孔明幼儿园的小朋友不再需要读其他兴趣班,家长可以节省大量教育支出……”仔细分析,更不靠谱。这种教育方法实则是把小学内容幼儿园化,其负面影响有目共睹。表面上看,这种幼儿教育方法能够直接取得短期效果,但从长远来看,既会使孩子产生厌学情绪,又容易助长教育产业化,加重孩子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影响孩子的心身健康成长。毕竟,按照幼儿教育大纲的要求,幼儿教育主要是通过游戏学会认知,学会与同伴交往,学会分析问题,学会处理问题。
事实上,民办幼儿园作为经济人,总是想方设法增加教育成本,通过增加教育成本来提高收费标准而从中获利。于是,该民办幼儿园既然达到了“高标准”,教育成本肯定增加了,收费自然要高。当然,民办幼儿园的情况不同,师资条件、硬件设施不同,收费标准也应不同。但这种合理的收费分担机制并不意味着是高收费,甚至是乱收费。毕竟,属于市场调节的收费都应该有个收费最高限额,不然,高收费常曝“天价”,即使没想扰乱市场,也有扰乱市场之嫌。
“高标准”成为高收费的理由,说穿了,除了民办幼儿园逐利办学的宗旨以外,关键是监管不到位和公办幼儿园缺乏。一方面有关部门只对幼儿园的教学硬件设施进行评估,对幼儿园的软性条件包括收费高低等评估得少,似乎硬件设施好,就应该高收费。正如有的民办幼儿园所标榜的那样,“连钉子都要进口”,收费岂能不贵?另一方面公办幼儿园太少,幼儿想上公办幼儿园没地方上。试想,公办幼儿园多起来了,对民办幼儿园形成了竞争态势,仅从生源市场上讲,民办幼儿园还敢收“天价”?
厘清了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跟进措施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是,有关部门应该端正学前教育的理念,别让学前教育背离社会公益性,让幼儿园变成营利机构,让家长“望费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