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日前印发《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举办听证会时从公开报名人群内遴选的听证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2/3,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该《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不少地方的听证会越来越让人厌烦,甚至于广东东莞要举行水价听证会,竟然无人报名参加。这种尴尬已经说明,不少听证会俨然成为鸡肋,只是用来为“涨价”披上合法外衣。当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点后,也就意味着听证会越来越像皇帝的新装,成了某些部门自娱自乐的游戏。很显然,广州市出台这些规定,是为了挽救听证会日益凋落的权威与尊严。拯救是必要的,但拯救之前必须要找到听证会落入这般田地的真正原因。
不管是“公务员不能当听证代表”,还是听证代表比例上的新要求,都只是治标之举,而非治本之策。因为,造成听证会沦落的根源在于,公平与公正的内涵在“听涨”的迫切要求下,一次次被损害。而那些指望通过听证会来表达意见的声音,只能在一次又一次的“被代表”中,失望甚至绝望。曾经被寄托厚望的听证会,在不规范的操作下,越来越难得民心。
强调听证会代表身份,强调所谓的代表比例,本身就是对听证会制度的一种误读。这表明,职能部门根本就没有认识到听证会走到今天这种境地的核心原因,他们还认为听证会的问题是代表的问题,仅把听证会当成一种辅助民意表达的渠道。琐碎的革新,除了让人觉得官方试图在改变听证会的形象外,对于听证会制度本身的发展而言,并没有过多的实质性意义。且,反倒容易让听证会走进另一种身份主义的死胡同。
要挽救听证会,恢复听证会想要表达的公正与公平,最需要做的就是斩断寄生于上的各种部门和行业私利的纠缠,还原听证会的公益公平本色。让其回归成一个公开辩论,争取利益的博弈平台。只要听证会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只要官方与涨价方没有某些利益的勾结,谁做听证代表根本不重要。反之,就算公务员不做听证代表,其他人不可以被收买吗?如果一个公务员代表能够公正表达想法,甚至比那些当了傀儡的非公务员更应该被纳入代表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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