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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出台时间不能再拖了
www.fjnet.cn 2011-08-23 16:44 于文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工资条例》出台时间再次被推后。据称,在《工资条例》草案中,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规定遭到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反对,而有关“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没有找到令国企和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据8月22日《济南日报》)

《工资条例》的出台之所以被拖延,就是因为资方的话语权太强了,而劳方的话语权太弱了。照理说,制订《工资条例》要充分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而事实上,立法部门只是在资方的圈子里转悠,鲜有工人的意见参与。工人涨工资意味着企业成本增加、利润减少,无论国企还是民营企业都不愿意给工人涨工资。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利润不高甚至有生存压力,当然不愿意给工人涨工资;那些财大气粗的垄断性国企也不愿意给工人涨工资,尽管企业高管拿着天价年薪,肥得流油。在某些不流淌道德血液的企业高管看来,现在,就人不值钱,能赏给你工人一碗饭就不错了,你哪有讨价还价的份!对于文化素质不高的一线工人来讲,他们心里憋屈,却不敢与企业高管理论,生怕丢了饭碗,这是一个不争的可悲事实。而我们的工会,有些机关化了,在维护工人权益方面不太给力。因此,在大大小小的场合,我们听到的多是维护资方利益的话语,劳方基本上哑然失声。

我们提出:要奔小康让百姓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现在这个时间表越来越近了。同时,我们正在抵御通胀,减缓百姓的生存压力。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应当给工人涨工资,不能再拖了!改革开放,做强做大企业,都是为了让百姓活得幸福,活得有尊严,活得有质量。给工人涨工资,是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方面。让工人拿着微薄的工资,在高物价的环境中挣扎,我们于心何忍!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吗?

让《工资条例》早日出台,没有什么高深玄奥的理论问题,就是要企业让利,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若是光听资方的话语,猴年马月也出不来。《工资条例》涉及到中国庞大数量的工人,关系到千家万户,这样一部法规,理应像个税法那样,广泛征求国内各界尤其是工人阶级的意见,进行全民大讨论,绝不能由少数利益阶层说了算,被他们所“绑架”。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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