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产权将带来新的不公
www.fjnet.cn 2011-08-23 10:31 沈洪溥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沈洪溥 经济学博士
保障房被认为是解决我国房地产市场供给不足的重要途径,且当前的住房保障政策已经明确保障房中的重头戏是只租不卖的廉租房,而不是限价房或者经适房。可正当我国房地产市场一步步走向正轨时,却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对廉租房进行产权分割,乃至“创造性地”推出“共有产权廉租房”。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原则,本质上是再度尝试为“双轨制”招魂,一旦放任其在更多地方实施,则势必带来新的不公。
从直接原因看,有关地方政府动机无非希望以此口径尽快回笼资金,以补偿保障房建设缺口。从年初以降,中央政府对保障房建设进度屡屡下达严明指令。现时,住建部已明确在今年10月底前,“要有1/3的项目做到主体基本完工,1/3的项目进入地上施工阶段,1/3的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而廉租住房由于土地划拨性质等原因,地方政府无从谋利,又因为上面口风收紧,建设进度急,自然感觉苦不堪言。通过分割产权出售方式,不仅可以一次性回笼资金,而且在定价方面稍做手脚,甚至还能略有盈余。对于住房保障对象来说,这一模式貌似兼得了房屋产权保障;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则廉租房这块硬骨头一下子被置换为熟悉的经济适用房菜式——至少实现了名义上的双赢。
但是,看似皆大欢喜,却从根本上伤及了社会公正。
首先,廉租房作为经过多轮政策探索确定的最适合的保障功能性住房,本身是为了满足底线需求,即仅仅满足人们居住的需求,而无需承担房屋产权的保障。要产权的话,有属于“夹心层”的限价商品房。要一切如意,有商品房。而擅自变更分层保障内涵,等于从外面将住房保障体系蒙上布变成“黑箱”,将令市场信心动摇,不仅无法体现政策调控意图,还极易最终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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