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村民告诉记者,在2011年4月上旬,村民提交报告给瓯北镇政府,要求公布新桥村三产安置房569套的分配名单。该名单在一个月后公布,分配情况匪夷所思。(《广州日报》2011-8-15)
何来匪夷所思呢?这里的安置房是2007年永嘉县征收瓯北镇新桥村集体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为解决被征地村民的生活居住问题,政府向新桥村返回了26.5亩代征三产用地用而建起的安置房。共建了569套安置房。如果按照政策规定,那么当地村民每家差不多可以得到3套。而实际情况是,公示出的分配名单显示,几位村干部就包揽了316套,另外两家房地产公司各以成本价购得65套和44套。只剩下144套中,只有80套分给了拆迁户,剩下的用于抵工程款以及代建费。这样,本来每家可拥有三套不错的住房,如今实际上呢,还没有部分被征地村民根本就是无家可归,大量的安置房去向成为一个巨大的黑洞,人们当然感觉匪夷所思。
安置房的处置是有严格政策规定的。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从村官们一家就得到至少十几套,而最多的达五十多套就可以看出,这里的村官实在是太目无法纪,胆子太大了。但是,这么大的事,仅有村官们的贪得无厌与无法无天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而事实也证明了这点,因为这个分配方案得到了安置房分配主管部门永嘉县瓯北镇政府的书面签字同意。有了政府的“尚方宝剑”,如此过于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就当然可以发生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是,如此明显有问题的做法,当村民们想通过法律来讨回公道时,法院的态度竟然是:“不予立案”!
这样明显违反政策规定的做法,之所以得到政府部门及法院的“精心呵护”,其他应该管的部门又采取“打酱油”的态度,这个数据及村主任的话大概可以为我们找到基本的答案。这个数据是:如果按照安置时的均价,以每平方米8000元计算,569套房子每套房子140平方米,销售款项接近7亿元;如果按照现在每平方米3万元的价格计算,销售款项高达24亿元。而如今村委会账户上只有5000万元。村主任则说,“我有13套,这个是顶名字用的,顶名字是为了审批手续,不报上去手续批不下来。”
它告诉我们什么呢?基本可以猜测为一幅官员们的利益均沾分赃图:部分官员以低价或者免费获得安置房;关系户可以通过成本价获得安置房,然后关系户再给村委会成员巨额回扣。几十亿的巨大蛋糕,几个村官想吃大头显然没那么好事。为此不过是损害被征地村民的利益,仅有那些小小村民,他们能够怎么样?千万别忘记了,按照今天的价格,那是二十多亿的蛋糕,为其铤而走险,是完全值得的,何况是各有权部门的联合行动?
当地应该还有纪检部门,在镇政府上面应该还有县政府,县政府上面也应该还有市政府,甚至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而县法院上面,也应该还有市法院,省法院,有很多部门都应该对此事进行过问吧?希望相关部门不要再继续对这事“打酱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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