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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农民工流浪儿童应该社会管理为主
www.fjnet.cn 2011-08-05 08:25 李六合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流浪哥”孙园佳和方玉清,反映出一个群体的普遍问题。两个孩子的背景是那么的相似: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留守儿童、从小跟随祖父辈长大、曾经就读民办小学、不爱学习、不爱父母……“家”这个字眼,在两个孩子的眼中是那么的轻飘飘,可有可无,丝毫没有眷恋的地方,反而更似洪水猛兽,牢笼大狱。(8月4日珠江晚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拯救农民工流浪儿童应该社会管理为主。

其一,流浪儿童之所以流浪,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来城市打工,由于疲于奔命而使孩子家庭教育缺失,而且经常数落打骂的方式大于一天三顿饭的诱惑,这责任能全在农民工家长吗?

其二,流浪儿童的出现也反映出城市对问题农民工家庭社会干预制度的缺失。即没有建立一套救助农民工困难家庭、知道农民工父母家庭教育方法、监督侵犯孩子权益的监护人的制度,不能从根本上预防流浪儿童的产生。

不难看出,拯救流浪儿童应该社会管理为主。一是尽快能建立对问题农民工家庭社会干预制度,帮助农民工孩子营造一个安定、幸福的家庭环境。二是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追究流浪儿童监护人的责任,遏制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不良现象。三是严厉打击幕后教唆、胁迫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归还他们的花朵一样的生活。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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