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这几个月来,晋江沃尔玛让人惊叹不已地实现了“月月疏”的“宏伟目标”:
4月,松花皮蛋打折,促销价为13.8元,可顾客买单后却发现,超市仍然按原价收费,为15.6元。沃尔玛解释称是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是工作失误,并非故意。
5月,1斤多的糯米,顾客发现竟然被收了40.17元,标签上写的也不是糯米,而是薏仁米。单价为每斤5.5元的糯米,超市给按每公斤47.6元的薏仁米来卖了。沃尔玛的解释依然是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
6月,一位顾客到沃尔玛买3个鸭腿,煮了一个给4岁的女儿吃下后,发现剩下的鸭腿居然爬满虫子。原因当然还是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
7月,一位顾客到沃尔玛买了1斤多筒骨,买单后却发现,超市按猪蹄的价格收费,多收了1倍多的钱。事后,不用沃尔玛的解释,我们都可以猜出来了——是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而拥有“解释权”的沃尔玛所公布的“正确答案”也果真是“疏忽”!
超市出现工作人员的疏忽,出现失误,也是可能的。但是沃尔玛这样的超市之王,却能够“疏忽”到“月月疏”的“境界”,不能不让人叹为观止了!
这些问题肯定不是所有“疏忽”的全部,只是其中一些被细心的消费者发现了。而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属于“马大哈”,不会认真去核对商品与价格等问题。再从沃尔玛也好,家乐福也好,不仅在晋江,更在全国各地都有大量类似的“疏忽”情况发生来看,这根本不是什么“疏忽”,而是一种商家赚钱特别招数。
这些超市巨头为什么敢于创造“月月疏”的“佳绩”?首先当然是商家自己身上道德血液的缺乏。不过,这也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因为这些世界的超市巨头,在本国或者许多其他国家经营的时候,就很难出现类似的“疏忽”,而到了中国,竟演绎了“南橘北枳”的商业版。这显然与“土壤与气候”有关系,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实际监管力度不够,违规违法成本太低,成就了商家“能混就混,能蒙就蒙”的习惯心理与“潜规则”行为,于是自然就可以“月月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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