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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塌塌”的忧思
www.fjnet.cn 2011-07-26 00:00  陈天宇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陈天宇

  杭州市钱江三桥南引桥发生桥面塌陷事故,造成一辆运输钢板的重型货车坠落。桥梁的倒塌这些年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中国现代化建设正在快速进行,国人有句经典名言:“要致富,先修路。”而作为道路的咽喉,桥梁也随着道路的延伸一座一座地建了起来。于是,桥梁的安全问题很现实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桥塌塌”的发生,首先拷问着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塌桥事故发生后,几乎没什么例外地都能找到事故发生的诱发原因。比如,过往车辆超载严重,被船撞上了,等等。就算这些原因确实存在,塌桥事件依然暴露了政府某些相关部门职能和责任的缺失。比如,规划部门有没有对这些道路桥梁的未来车流量做过科学的测算?有没有对桥梁的承载负荷进行过预测?设计部门是依据什么进行如是设计的?建设监理部门是如何监督桥梁建造的质量的?交通管理部门是否知道辖区内道路桥梁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通过这些桥梁的违章超载超速车辆的车主或司机有没有进行过教育和查处?桥梁的检验维修由谁来管理、执行?等等。可以说,塌桥事件一次次折射出了管理方面的严重漏洞。

  “桥塌塌”发生了,有时会牵扯出腐败大案。如今的贪官污吏,什么钱都敢贪;如今的不法奸商,什么险都敢冒;如今的工程监理部门,往往背叛委托监理方,而与承建商相互勾结。现在,桥塌了,车毁了,人亡了,这回大概该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了吧。但愿在每一个“桥塌塌”事故之后,有关部门都能认真查一查这事故背后是否隐藏着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的罪恶黑手。对于此类严重危及广大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贪污案件和劣质工程案件,是绝不应姑息纵容的,应当让涉案的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接受最严厉的制裁,应当让法纪真正发挥“杀一儆百”、“惩前毖后”的威慑作用。民众的生命和鲜血的代价未必能唤醒贪官污吏和奸商的良知,但高悬的法律之利剑却有可能让他们望而却步。

  “桥塌塌”事件发生了,民众也应当从中接受教育。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当一些豆腐渣工程产生出来后,即使不是专业人员,不少人也是看得出来的,更何况还有许多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们,更是可能发现其中的问题。假如群众的监督作用能及时得到发挥的话,这类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那些违规违章超载超速的车主、司机,更不能一味盯着自己的利益,而视那些限载限速的警示牌于不顾,放任自己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成为诱发灾难的肇事者。应该说,在公路上讨生活的人,都是艰辛的,可不管怎么说,珍爱自己的生命和珍爱他人的生命,是一刻都不应忘掉的。

  “桥塌塌”与“楼歪歪”这些年成为网络上人们熟悉的用词,但绝不应该让它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常态。若听任此类悲剧不断发生,社会的无能和民众的无奈交互作用的结果,将导致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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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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