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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警车为何屡遭质疑
www.fjnet.cn 2011-07-25 10:11 李继彦 来源:合肥晚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南宁市交警支队11辆“宝马警车”引发网民质疑,对此,南宁市支队一位负责人称,宝马警车为执勤用车,主要用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高等级接待,为了提升国家和广西的形象,宝马警车购置程序符合要求。 (7月21日《经济参考报》)

宝马警车既然能提升形象,大家理应感到骄傲和自豪,可从网民反应来看,好像对宝马警车并不待见。其实,“提升形象”理由看似堂而皇之,实则经不起推敲。一者,就目前交警部门形象而言,亟待提升的是执法形象,乱罚款等执法乱象不改,往脸上贴金也没用;二者,就目前民生状况而言,一大堆民生难题亟待解决,此时,纳税人的钱更应该花在刀刃上才是,宝马警车虽然“拉风”,也难入公众法眼。

更何况,“三公消费”向来为公众所诟病,而其中的“公车消费”更是问题多多,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超标配置屡见不鲜;政府采购尚不阳光,难免给公车采购留下腐败空间;还有,在“公车私用”监管不力语境之下,谁又能保证宝马警车不会“私奔”呢? 从浙江义乌的宝马X6警车,到河南驻马店以及南宁市交警支队的宝马警车,不论配置宝马警车的地区“差不差钱”,不论他们如何辩称“购置程序符合要求”、“用于重要开道任务”抑或是“提升××形象”等等,总会遭到公众一片质疑。

其实,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公车购置程序。也许,只从文本程序看,宝马警车可能会“一路绿灯”,但这并不代表就一定符合程序正义。笔者以为,在审批过程中还应有“群众监督”这道程序。毕竟,购买宝马警车要花纳税人的钱,而且购买警车的目的主要还是为纳税人服务,所以,该不该配宝马警车,的确要听一下纳税人意见。□李继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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