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问题食品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忧虑。日本的核辐射,已令日本的蔬菜、水果在其国内无人问津,其他国家更是拒之门外。台湾的塑化剂,波及上下游众多企业,不仅在岛内各界引起震动,在香港等地也是谈“塑”色变。近日,欧洲爆发大量血性肠炎的病例,症状表现为腹泻、血便,其原因是吃了残留大肠杆菌的豆芽等蔬果。我国也存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等使用超标的现象,从而使部分酱卤类制品、灌肠类制品、肉干制品、五彩糖、蜜饯、果脯、茶饮料等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对人的健康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应该说,治理餐桌污染已经持续多年,各级都很重视,采取了不少措施,为何问题食品还是屡见不鲜呢?这里有违法成本偏低的问题,问题食品害人往往于无形中,调查取证较为困难;一些问题特别突出的食品,给人的健康造成明显危害,往往也以罚款、赔偿的方式处理,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就有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越做越大。还有道德责任缺失的问题。一些食品企业主没有最起码的道德责任感,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不惜以牺牲消费者的健康为代价,掺杂造假,使用违禁物,无所不为。
那么,解决问题食品的出路在哪里?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该立的法要立,该修改的条款要修改,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应当严格执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者的宽容,实际上是对百姓健康的不负责。应当抓好产供销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在原料生产环节,严格控制农药残留,禁用高毒、剧毒农药;在食品加工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把好原料关,杜绝各类添加剂的超标;在食品的流通环节,做好保鲜保质工作,防止产生新的污染。
良好的道德责任,是食品产供销参与者把好安全关的内在动力。我们既要以法律的规范来约束食品企业主,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主明白,食品安全是企业对社会应尽的责任,是企业流淌道德血液的体现,而且也是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以安全的食品赢得消费者普遍信任,企业才会持续向前发展。
食品安全只有成为企业主的自觉行为,成为食品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参与者的自觉行为,才能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