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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炫富"广告:"眼病"易除,"心病"怎医?
www.fjnet.cn 2011-06-08 15:39 禾刀 来源:东南空间 我来说两句

“贵族领地”、“豪宅新系,奢华垂范”……一边是买不起房成为大多数人苦恼,而另一边却是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用词刺痛人心。今年以来,福建等多个省份再次开展了整治“炫富”广告的行动。福建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表示,该省工商部门已开始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在广告宣传中含有不良文化倾向,宣扬享乐主义、封建帝王、崇洋媚外等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都是整治重点对象。(《北京晨报》2011年6月7日)

陡然直面这样的新闻,脑海里立马闪出这样两个疑问:什么样的广告用词才不算炫富?广告监管处是否已设定一批涉嫌“炫富”的用词“黑名单”?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广告不用这些所谓的“炫富”字眼,豪宅本质并不会因为广告用词的取舍得以改变。再者,利用行政手段去掉几个广告词容易,但要清洁社会肆意弥漫的“炫富”歪风,则任重而道远。

理性地讲,富裕并不丑,更不应被不论青红皂白地打入道德洼地。像前世界首富彼尔·盖茨住豪宅、开豪华汽车,非但没有成为“炫富”的标志,其奋斗成功经历特别是“裸捐”的慈善爱心,广为公众津津乐道。而在香港地区,明星满身珠光宝气早不待言,动辄购置上亿豪宅也已司空见惯,舆论围绕明星的八卦漫天飞舞,惟独鲜见对“炫富”之举的质疑。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富豪的生活方式必然更多地出现在公众眼前,关键在于,富豪的生活方式与社会环境能否相适应,其标准至少包含这么两点:一是富豪是否承担起与自己财富相对应的社会责任;二是社会造富机制是否更加透明公允,令公众信服。

按照招商银行与贝恩管理咨询公司4月份联合发布的《2011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以1000万元个人可投资资产为界限,2010年,内地富豪约为50万人,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3000万元,共持有可投资资产约15万亿元。而2010中国慈善排行榜公布的173位入榜慈善家(入选标准均为年度捐赠100万元),合计捐赠74.28亿元,仅占年度慈善捐赠总额700亿元的10.6%,占富人可投资资产总额更是微乎其微。

不能不指出的是,相较于曹德旺这样敢为“国内慈善先”的富豪,一些富豪的奢华无度、尤其是无视公共秩序令公众极为反感:有的仅仅嫁个女,便不惜组织浩浩荡荡的豪车车队,给交通添堵添乱;有的居然在学校为亡母搭设灵台,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秩序;有的“富二代”把马路当成自己飚车的赛道,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即便不是富豪,这些行为同样会招致公众的反感乃至斥责。

另一方面,2009年的《胡润百富榜-中国富豪特别报告》曾披露,10年来登陆胡润百富榜、财富令人艳羡的1330位中国富豪们,有49位发生了各种变故,其中17人获刑入狱,3人待宣判,活生生的一个“杀猪榜”。

回到广告所谓的“炫富”问题上,整治这些广告,从形式上确可以做到“眼不见为净”,至于社会上弥漫的“炫富”气息,则不可能因此而自动消散。简言之,社会能否包容富豪的生活方式,这取决于富豪群体社会责任的回归,也取决于造富机制的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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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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