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的话题会冷寂,但药家鑫案会写进历史,被一次次提起,但愿再提起时,人们能够更多地忘记仇恨、反思暴力,让同情心取代浮躁心态,让善的力量战胜对恶的猜疑
“药家鑫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微博上的这条简短消息成为7日被转发最多的信息之一,随着网站新闻和央视新闻的发布,信息被证实,药家鑫死刑毫无疑问地与高考第一天成为7日最受关注的话题。
4月22日,西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5月20日,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6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一个多月的时间,药家鑫案的审理走完了它的三个最重要的步骤。药家鑫死刑比预想中要快。这和前段时间关于该案的一波三折有关。所谓一波三折,其实和案件审理程序关系并不大,而来自舆论本身的不确定性。从专家的“激情杀人论”到五教授联名上书“刀下留人”,从西安音乐学院学生集体为药家鑫请愿到院方拥护法院判决,从高晓松发表微博称“音乐界将不接受西安音乐学院学生”,到药家鑫之父开微博,事关该案的每一次或大或小的动作,都触动着人们关注此案的敏感神经。
药家鑫案的复杂化,是社会心理的一种反映,权力的不受制约,社会不安全感的弥漫,人心的冷漠与恐惧,都促使着更多的人在借助此案发言,舆论的高度关注,也使得这起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变成了众说纷纭的社会话题。一些知识分子建议以药家鑫开始废除死刑建议,又将案件引向另外一个领域,同时也难免地强化了一种恐慌心理。在人们预想药家鑫案仍有变化可能的时候,死刑的执行驱散了各种猜测,司法公正得以彰显,社会人心似乎也由此得到某种安抚。
从一开始,药家鑫案就沾染了过多情绪化的言论。它考量着当下人们对于善恶的识别能力,对于现行法律的信任程度,以及生而为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品德。不可否认,对于药案,舆论有过脱离理性的狂热表达,有专业人士认为,类似“药家鑫不死,国无宁日”的民愤仅仅是虚拟的立场正义,对待药家鑫更多的是需要理智而非情绪,因此建议舆论要更多地鼓励法官独立判案。现在的结果,相信就是法官独立判案的结果。
情绪之于案件虽有不良影响,但也非一无是处。事实上,在法律之外,还有着道义、命理等在默默发挥它们的作用,它们虽然与法律并非平行,但却也有着一定的存在理由。比如,药家鑫案中我们所看到的同情,就是一种可贵的情绪,对于受害人张妙及其家人的同情,是与生俱来的善,对于药家鑫死刑结果的同情,是对一条年轻生命失去的惋惜,与个别放鞭炮庆祝药家鑫死刑的行为相比,同情更显示人性本能中天生存在的善意,这很珍贵。两种同情并不相悖,它让人们脱离案件本身,学会思考如何避免悲剧的再一次发生。
药家鑫的话题会冷寂,但药家鑫案会写进历史,被一次次提起,但愿再提起时,人们能够更多地忘记仇恨、反思暴力,让同情心取代浮躁心态,让善的力量战胜对恶的猜疑。相关报道详见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