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难,难在方方面面,其中落户难也是让无数高校毕业生头疼的现实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就难在落户上。在就业问题上,高校毕业生已经成为需要维权、需要援助和需要政策支持的群体。现有的户籍制度和落户政策限制了市场对大学生人才资源的配置能力。比如,大有用武之地的城乡基层就很缺大学生,但现有的落户政策把就业和户籍绑得过紧,抑制了应届大学生前往农村或乡镇就业的积极性。有的城市对大投资者欢迎备至,对刚走出校园的就业者和创业者却设置了学历、专业、生源等落户门槛。
落户是权利不是恩赐。落户是高校毕业生应该享有而且必须享有的权利,限制落户就是侵犯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就业权益。落户权本身就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有义务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权。
落户政策贵在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新落户政策能否真正给力真正见成效,关键在于落实,在于督促各地不折不扣地执行。据了解,这已经是国务院连续三年发出类似的通知。早在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知要求,“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是,通知的落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不少城市包括深圳这样的特区城市依然提出了诸如是否本地生源和是否高学历或者是否重点专业等苛刻的条件。
如何抓好新落户政策的落实?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问责,对阳奉阴违、继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对继续设置种种苛刻条件侵犯高校毕业生落户权的政府,要坚决问责,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有关部门一再发布通知解决落户问题的现实证明,单靠文件往往是很难彻底兑现落户政策的,只有以刚性的问责制度为后盾,政策措施才能充分显现应有的权威,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当然,从根本上讲,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彻底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户籍福利,消除户籍歧视,才是解决落户权问题的治本之道。
(作者系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司法》副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