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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www.fjnet.cn 2011-06-03 18:14 罗琪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上海金山区市政管理署原党支部书记陶国强受贿一案在金山法院开庭。此案中,陶国强涉嫌受贿共计45万元及两只价值人民币5.4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在日前庭审时陶国强辩称,收受5万元时,自己刚买了新房,但作为材料供应商的陆某送不进钱,后来说钱是借给他的,他收下了这笔款项,因此属于“借款”。但被公诉人驳回。(据东方早报2011年6月03日)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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