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因社会纠纷乃至家庭矛盾而被送入精神病院,“被精神病”威胁到个体安全,也因此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被精神病”何以能发生?另一方面,数据显示,我国70%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治疗。他们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有些甚至危及家人、社会和自身安全(见5月31日《新京报》)。
一方面是有人患了精神病,经常发生威胁他人安全的事件。可是这样的人因为沉重的经济负担,却不能被地方政府安排进精神病院收治。另一方面有的人精神正常,却被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强行关在精神病院里。比如2008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当地政府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还有武汉钢铁集团职工徐武,也是因为自己多年坚持上访,被原单位强行关进精神病院。
对于某些精神病人长期流落街头,甚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现象,有的专家分析称:一方面是因为社会救助不足;一方面是因为长期无法可依。社会救助不足就应该省着钱花,将该救助的精神病人送进医院去进行救助治疗。地方政府没有这笔费用,为什么那些思维敏捷敢于同不正常现象较真的人,往往成了被地方政府强制关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的对象。对于精神病人的收治长期无法可依,地方政府却有办法把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里,而且没有镇政府领导的口谕,谁也休想把关进精神病院的正常人接出来。
精神病长期流落街头,就有可能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然而这样的现象没有官员去关注,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并不一定就能危害到官员的人身安全,所以官员的心态很淡定。倒是有某些上访者的上访,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各级官员的“政绩”。把上访者视为有病,把多次规劝也不能阻止的上访者,视作是顽固的“精神病人”。就是地方政府的财力再捉襟见肘,这个钱也完全可以从“维稳资金”里面支付。
普通的真正的精神病人,就是有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倾向,也不会被地方政府收治,地方政府更不会动用地方的“维稳资金”去收治他们。而某些上访者已经严重危害了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形象”,就必须动用各种行政权力去“维稳”,这些官员的“维稳”目的是维的谁的稳?而且上访者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这样的诊断无需专业的医疗专家作出,只需某些官员临时客串一把“游医”,就可以轻易做出上访者有精神病的判断。
真正有精神病的病人,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救治。而那些没有精神病的上访者,却时时被强制客串精神病人。地方政府的领导常常成为“游医”,这也就是精神病人常被“误诊”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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