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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局长还债看诚信缺失
www.fjnet.cn 2011-05-31 00:00  张桂辉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当了10年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的胡丙申,退休后打工10年,替当年自己担保的农民,连本带利还了39万元巨债,这一事迹在网上传播后,被网民们亲切地称为“还债局长”。

读了这则报道,笔者情不自禁地为胡丙申先生竖起了拇指。老实说,这事要是放到我的身上,怕是很难做到。然而,赞叹之余,掩卷沉思,我非但怎么也笑不起来,反倒有点想哭的感觉。因为,从中我隐约看到了某些同胞诚信缺失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

胡丙申是好样的。1992年,当地一些想办企业、而又没有门路的农民纷纷向他求助。为了帮助农民致富,他先后以个人名义为19户农民担保借贷69万多元。2001年胡丙申从局长岗位退下来后,债主纷纷找上门来。因为,他担保的19户农民,除了8户及时还了钱,其余11户因企业倒闭没把钱全还上,有的甚至一分没还。于是,胡丙申决定靠省吃俭用,以及开商店、卖对联等办法赚钱替人还债。去年元旦,他终于还清了最后一笔欠债。

胡丙申宁可自己吃苦吃亏,也要替人还清债务,委实可敬可佩。然而,11户当年找上门来请求胡丙申担保的农民,从借债之日算起,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仅仅因为企业倒闭了,一家家都心安理得地把部分乃至全部债务,像甩“包袱”一样甩给了担保人,于心何忍?信誉何在?19户中竟有11户这样做了,令人悲叹。

借钱还债,天经地义。我推测,身为一县之乡镇企业局局长的胡丙申,当年担保的目的中,或许带有些许推动乡镇企业发展的成分。然而,即便如此,那些借款人,也不该赖债不还。道理明摆着,倘若不是自己上门请求,胡丙申怎么可能出面担保?而兴办企业,本来就带有一定的风险,谁能保证包赢不亏、财源广进?

运城是关公故里,历来重信尚义。倘若关公九泉有知,不知是该为胡丙申老人的义举喝彩,还是替那些赖债者哀叹?由此联想到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有钱高消费,没钱还债务的行为,以及在近日召开的第6届中国质量信用峰会上,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公布的白皮书披露,诚信危机已给中国企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每年我国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不免让人心情沉重起来。

有道是,国有诚信必兴,家有诚信必和,人有诚信必贤。遗憾的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站起来、正在富起来的国人中,只要权力,不尽义务者有之;只图钱财,不讲诚信者有之;为了区区利益,什么缺德事失信事,都想做都敢做者亦有之。我以为,今日社会上之种种积弊,表现五花八门、不尽相同,但都与诚信缺失、道德滑坡有一定关系。古人云,知耻而后勇。看来,我们已经到了应该想方设法、不遗余力、只争朝夕补上诚信这块“短板”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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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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