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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应问责广告监管部门
www.fjnet.cn 2011-05-27 00:00 ——河北·吴睿鸫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表示,《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如果该送审稿通过的话,届时广告代言人要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等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明星代言广告频频引发信任危机。正在修订的《广告法(修订送审稿)》,把名人代言行为纳入规范管理的范围,这显然有利于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是,一则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面世,商家、媒体、明星和监管部门都有责任。比如对医药广告来说,卫生部门要负责事前审查,工商部门负责事后审查。如果它们把关不严,明星代言的违法医药广告就会出笼并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令人不解的是,无论是旧《广告法》,还是这次修订送审稿,都未涉及到对监管部门的问责。
因此,有必要将广告监管部门列入新法的问责对象。这不但有利于架构起严密的广告监管体系,增强主管部门监管主观能动性,而且也能让市场投机分子难以找到空隙,从而实现对违法违规操作者的精准打击。——河北·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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