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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实名制反腐效用有限
www.fjnet.cn 2011-05-26 09:13 魏文彪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办公厅23日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5月25日中国政府网)

此前购物卡由于实行无记名发售,因此成为部分人腐败的“新宠”,实名登记,有利于一定程度上减少利用购物卡行贿现象的发生。

不过,尽管实行购物卡实名登记制度,可以让购卡者留下身份信息,但是由于使用购物卡并不需要出示身份信息,而且商场在顾客尤其是单位职工使用购物卡购物时核对身份信息也缺乏可操作性,所以难以有效掌握单位与个人购买大宗购物卡的去向,反腐的操作性并不强。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购卡者,使用者还是商场,均无严格执行的动机。因此,利用购物卡行贿,不过是腐败的一种载体而已,说到底是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的制约。也正因为如此,只要官员的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的制度性制约,即便利用购物卡腐败方式得到遏制,同样会滋生出其他行贿与受贿的变异形式。所以,最为根本的还是要不断健全与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并强化对于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唯有从制度上实现让官员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才能彻底清除包括利用购物卡行贿受贿在内各类腐败行为,不断促进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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