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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放开民间借贷是中国两极分化的助推器
www.fjnet.cn 2011-05-26 08:5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1年5月25日,凤凰网题为《茅于轼:高利贷不是剥削 是利国利民大好事》之援引自人民网的文章称,谈及近年来备受争议的民间借贷,被评为“当代中国最有道德修养和良知的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导致民间借贷利率这么高的推手是国家对金融的垄断。他觉得高利贷很好,这是资金优化配置的结果。现在民间借贷主要还是无法可依,政府不太支持这种业务;另外就是垄断,国企能干好的不许民企和个人去干,国企干不好的也不许民企和个人去干。同时,现在的主要障碍是人们认为放高利贷是剥削。他不懂得放高利贷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是利人利己、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对繁荣经济有非常大的作用。他直言,不放开民间借贷也不是办法,要让大家先做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他觉得应该出台一个法律,肯定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诚然,民间借贷有其积极的一面。但笔者认为,在中国现有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下,如果进一步放开民间借贷,并为此专门立法加以保护,客观上会成为中国社会两极分化的助推器,而这于国于民来说都是灾难。

众所周知,多年来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出台了不少政令,旨在缩小日益明显的贫富差距,然在众多地方政府过分追求国民生产总值、极端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忽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效率优先”和“多种分配形式”被片面强调而“按劳分配”却被严重淡化等因素的作用下,以及国家最高层面在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等方面的指导性失误,加之原本就存在的地域差异等客观原因,致使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

2011年5月5日人民网报道,据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已扩大至0.45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中国国家统计局前期公布的数据也表明,200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65,我国最富裕的10%的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穷的10%的人口所占有的财富仅为1.4%。这些数字充分显示了中国贫富不均的严重程度,也显示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未能被社会各阶层共享,绝大部分财富聚集在少数人手中。

在此背景下,立法放开民间借贷,会使得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甚至为成为中国民间垄断——摧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里程碑;同时,掌握少量社会财富的普通民众,难以或者无法共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首先,民间能够放贷的,一般自然是有钱人,或者说是拥有绝大部分财富的那群人。放开民间借贷,最先得利的其实就是拥有绝大部分财富的这群人,甚至促使此类人群成为垄断者,而背离中国政治理念和政治体系的要求。

容许此群人放贷,事实就是支持其获得更多的财富,而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处于我们这个社会的主导地位;且在一定时刻,社会的总财富基本是恒定的。就一定意义而言,“富人”的获得,客观上就是亿万“穷人”的失去。举个例子说,一家人共有10个馒头,如果大哥拿走了8个,那么其他家人就只能分食剩余的2个,不然可能有人就会被饿死。这与当今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之现象及其形成原因何其相似。

前述拥有绝大部分财富者,这些年客观上确实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少的贡献,然其中究竟有多少富人会为中国社会的公正和缩小贫富差距等思量呢?其答案恐怕是令中国亿万普通民众十分失望的。事实上,中国富人鲜有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等的残酷社会现实已经能让大家明白很多事情。

也就是说,容许他们从事民间借贷,尽管客观上会促进中国一些民企或者个人的发展,但十有八九会助长某些人“为富不仁”之恶习,而跟和谐社会之构建,以及不断缩小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之良性努力等格格不入。即民间借贷在做出经济贡献的同时,会恶化中国社会矛盾,甚至滋生新的社会矛盾。

何况如今连很多中小学生都知道,中国现在的有钱人之中,有相当部分人的身份非同寻常者。假如让其合法地参与民间放贷,一旦出现违规或者说违法问题,而给有关方面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那么对此类人的监管,在现有环境下,可谓难上加难。尽管时下国家对此类现象高度重视,而打击的力度也不小,然现实是残酷的。

其次,民间放贷一旦合法化,那么客观存在于中国社会的黑恶势力十有八九也会乘机而动,披着合法地外衣而明目张胆地予以放贷。如此,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后果,也是不言而喻的。

再者,鉴于民间借贷的高利率、高回报,除上述群体之外,其他一些社会群体也可会铤而走险,而从事民间借贷。这对于中国社会不会是利大于弊的事情,因为起码惟利是图会恶化社会生态,因为铤而走险往往会伴随着很多罪恶。

还有,中国缩小分配差距的各种机制尚在建立或完善当中。在此前提下,放开民间借贷,也会促使部分偿还能力不足的民企或者个人,成为民间借贷链条上的一环,从而成为社会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其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笔者愚钝而无知,不知茅于轼先生研究的都是哪些高深的经济学理论,而都有哪些经济方面的研究成果,但深知他作为一位年已82岁的经历过旧社会的人,理应对那时中国社会因为存在高利贷而导致家破人亡之人间惨剧了如指掌,然茅于轼先生似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却抛出了“放高利贷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是利人利己、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之论断。

另外,按照茅于轼先生的思维逻辑,放开民间借贷之后,即“如果做的人多了”,高利贷的“利息自然就下来了”。也就是“导致民间借贷利率这么高的推手是国家对金融的垄断”。 对此笔者也不敢苟同,因为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譬如,在中国房地产业界,目前民企是多如牛毛。即国家没有垄断房地产市场,但这些年中国的房价如何呢?

其实,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有些领域需要国家垄断。譬如食盐。试想:2011年3月日本大地震时,在中国部分地方出现了抢购食盐之风。如果国家没有垄断——专营食盐,那么会演变成什么情况呢?

是的,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就是完全自由的经济吗?就是必须把一切都放开的经济吗?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中国绝对不能进一步放开民间借贷,更不能立法予以保护民间高利贷之类的恶行。即放开民间借贷是导致中国出现两极分化的助推器。(文/罗竖一)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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