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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肢解假期”谁来叫停?
www.fjnet.cn 2011-05-23 10:35 郭文斌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当很多白领在期待半个月后的端午小长假时,白领姚先生(化名)却开怀不起来。原来,今年“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加班,安排的补休却令人匪夷所思———将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精算成480分钟,再分摊到全年250个工作日,让员工每天提早2分钟下班以充当补休。“不知道他端午节又会出什么花样。”姚先生说。(5月20日《新闻晚报》)

法定节假日被“肢解”成日休两分钟,如此“肢解假期”,实在太荒唐,只是谁来叫停?

据报道中的老板声称,“肢解假期”是向资生堂台湾公司“学习”的。这家公司曾自创“肢解假期”手法,连续几年将员工假期挪移到平日提早下班,可人家被曝光后,公司高层不得不出面澄清,其员工可在5月、6月间另择一日补假。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蹩脚做法,理应警惕,没想到的是居然有人好的不学,学坏的。只“学习”了“肢解假期”,当然让员工很受伤。假期怎能如此被肢解?

“肢解假期”,绝对是违法行为,因为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而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300%的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且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公司想出“肢解假期”的怪招,无非是为了省钱,其底气来自惩罚的成本太低。虽然有专家建议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但员工付出的维权成本恐怕不少。在时间和精力上都消耗不起,更重要的是,“得罪”了东家,严重的要被解雇,这显然不是员工所想要的,因此,他们不敢和公司硬碰硬,只能在网上发发帖子,解解闷。

荒唐的“肢解假期”谁来叫停?在我看来,最为关键的就是加大惩罚力度,这种惩罚需要多方面合力。相关部门工作要给力,深入企业内部了解情况,依据法律给予严惩。惩罚不仅要重,而且要及时,才会使企业不敢越雷池半步。同时,媒体的曝光也要给力,现在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家“肢解假期”的究竟是哪家公司?这等于间接“鼓励”企业做违法的事。

对无良企业,必须严肃对待,必须对其进行严厉惩罚,以此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权劳动者的权益。否则,如果都表现得很“软弱”,这家企业可以“肢解假期”,那其他企业完全有可能“学习”,那劳动者的权益又如何能够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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