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洋县房管局要求廉租房租户必须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方可入住廉租房,导致部分租户无力负担。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地叫停了这一做法。(5月22日《京华时报》)
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电影《让子弹飞》中鹅城税收到90年以后的情节。洋县上演现实版的“鹅城式收租”,其不当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不消社会舆论口诛笔伐,洋县政府自己也觉得理亏。洋县廉租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房管局副书记李志军向媒体承认,这样的做法的确欠妥,与国家有关廉租房的政策不符。值得追问的是,既然觉得不妥,为何还要出此下策?
一言以蔽之,资金短缺使然。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洋县资金非常紧张,根本无力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仅长乐苑小区的12栋楼资金缺口就高达3000万元。在征地和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的情况下,政府才希望提前“透支”未来30年的租金收入,以解燃眉之急。
廉租房资金难题并非洋县独有。根据住建部的测算,要实现廉租房对象的“全覆盖”,廉租房建设每年需资金500亿元。按照目前中西部地区廉租房的建设成本为1200元至2000元/平方米,中央补助为400元至500元/平方米,地方政府仍需自行配套大半资金。
于是,就出现了令人尴尬的“双重悖论”:首先,中西部地区需要保障房数量更多,需要配套的资金更多,但他们自身的经济实力也更弱,对于大多数是“吃饭财政”的地方政府更是负担不起;同时,在土地出让招标拍卖的今天,廉租房建设会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该收入在某些经济落后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甚至占了一半以上。
迫于资金短缺力不从心的现实窘境,一些政府开始打擦边球,游走在法律和监管的边缘。反思和解决廉租房资金难题,比单纯批判“鹅城式收租”更有价值。除了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和能力外,更需要开动脑筋,通过模式、机制的创新实现资金开源。比如在普通商品房用地出让交易中,强制要求开发商配建一定比例廉租房;比如有效对接金融、保险衍生品市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为廉租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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