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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招待要有一本“明白账”
www.fjnet.cn 2011-05-23 08:32 孙金栋 来源:东南空间 我来说两句

18日,在香港立法会上,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代表港府公布了近几年节庆宴会以及公务应酬的开支情况。曾德成表示,港府以身作则,鼓励中式宴会上只点6道菜,不能点昂贵食材或鱼翅等濒危物种,且吃剩的饭菜需打包拿走。(2011年5月20日《江晚报》)

中国是礼仪之邦,特注重公务招待,国人并非一律反对公务吃喝,而是反对“随意吃喝”“海吃海喝”“暗箱吃喝”。俗话说,吃喝要“上路子”,要“见阳光”。

吃喝要有预算,是“算了吃”,非“吃了算”。预算明细须依法审核,公布于众。招手吃喝,非预算吃喝,一律自掏腰包。

吃喝要有标准,是“按规吃”,非“按官吃”。区别不同接待对象、不同接待事项,并非官级别越高,吃喝标准越高。香港特首访问广东,只开销400多元。

吃喝要见阳光,是“公开吃”,非“秘密吃”。吃喝明细账,不应属保密范围,人大、政协机关的代表、委员随时有权质询。吃的纳税人的钱,纳税人享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笔者以为,唯有如此才能管住“吃喝一张嘴,跳舞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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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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