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6日,宝安区政府公布了《关于印发宝安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整合方案的通知》。该文件称宝安将对目前的财政管理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完善宝安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和机制,其中对多项资金进行调整,但是唯一撤销的资金为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文件称撤销原因为“多年来未发生收支或没有存在意义”,而统一向市里申报。 (2011年5月20日 《广州日报》)
见义勇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当传统美德与经济困境不期而遇时,“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的尴尬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为了不让英雄们流血也流泪,各地都重视了对见义勇为人士的经济救助。尽管如此,能像深圳市宝安区这样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的基层政府还真不多。从这个层面讲,早在1993年就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的宝安区政府还是值得赞扬。
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然而,遗憾的是,今年5月6日,宝安区政府做出了撤销“见义勇为基金”的决定。区政府给出的解释是见义勇为基金早在2002年因为未通过年审,资质存在问题;另外,见义勇为基金“多年来未发生收支或没有存在意义”。笔者不懂的是,区政府为了保障“见义勇为基金”的存在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为何在其未通过年审时,不进一步的奔走相告,为民请命?还有,“多年来未发生收支”,这是否意味着宝安区没有出现过见义勇为的英雄,“见义勇为基金”成了一滩死水?如果是,问题的症结在哪里?
撤销“见义勇为基金”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现在还无法预期。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于传承我们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无益。专项资金治理没有错,但治理并不是一律取消,而是结合实际情况,对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的专项资金做好分析,找到问题的症结,制定出详备的利用计划,让它发挥自身的作用,这才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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