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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脑瘫患儿的母亲?
www.fjnet.cn 2011-05-19 09:02  椿桦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最近很多人在替东莞杀子母亲韩群凤求情,有联合签名的亲友和邻居,也有广大网民。去年11月,这位母亲将抚养了13年的双胞胎脑瘫儿溺死,自己服毒自尽后获救。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她提起了公诉。

法院将在10天后审理此案。鉴于嫌犯养育两个脑瘫儿的艰辛“无法想象”,她因而获得了非常广泛的同情。而根据检察机关的表述,韩群凤在作案时受抑郁情绪影响,控制能力削弱,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很多时候,我们对不幸者的关心总是在事后;而正是因为缺乏事前关心,才导致悲剧不断上演。目前来看,许多人对母亲杀子案的讨论仍停留在法律层面,对此,我想说已毫无意义。轻判,或者无罪,那种受民意影响的判决结果,除了削弱法律威慑力,除了对其他无助的母亲产生可能的暗示,能有什么积极意义呢?

差不多都能预想到,韩群凤可以获得轻判。这对一个原本就自杀过的案犯来说,并不值得欣喜。法律偶尔宽恕一个杀儿的母亲并不难,难的是宽恕所有因个人困难而被迫杀死亲人的案犯。从过往新闻来看,韩群凤式的父亲母亲不在少数。举几个例子:2007年,江苏一位母亲捂死了自己20岁的脑瘫女儿;2010年3月,东莞一位男子将出生不久的脑瘫儿子扔入水沟溺死;2010年10月,贵州绥阳县一位父亲因10岁女儿长期患病无钱治疗,杀死女儿后自尽……

当然,也有人质疑政府救济制度。几乎每一起类似悲剧发生,都有人疾呼健全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事业。但疾呼多年,仍有许多人没有获得救济。前几年,陕西有位母亲因儿子患脑瘫无钱医治,在求助无门情况下,写信向王菲、李亚鹏夫妇求助,她认为这对也有个缺陷孩子的明星夫妇最能理解她的苦难。

没错,社会救济制度急需健全。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反思什么呢?不知大家有没有留意新闻中的这句话:“东莞新生儿脑瘫发病率大概为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这意味什么?意味着社会中有很多韩群凤这样的母亲,更意味着脑瘫问题是个必须引起警惕的问题。我以为,用医学讨论母亲杀子案远比法学讨论有意义。

早在2005年就有专家估计,我国脑瘫儿发病率高于发达国家,原因是母亲在孕期酗酒、抽烟等。2007年,温州市的专家针对当地脑瘫患儿剧增的现实,将环境污染列为致病的主因之一。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专家认为,环境污染是儿童脑瘫与白血病高发的重要杀手。2009年有权威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脑瘫患儿达4万余名,全国脑瘫患者总数已达600余万。

比起事后救济,如何预防及医治脑瘫疾病、如何检讨并控制其发病率,显然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也是拯救母亲最靠谱的办法。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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