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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不应被就业市场抛弃
www.fjnet.cn 2011-05-18 07:28 杨朝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各地相继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北京市第十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洽谈会当天,来自IBM、中国松下集团等40余家用工单位提供了300余个岗位,招聘岗位月平均薪酬待遇达到2000元左右。(5月16日《北京日报》)

长期以来,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成为“被抛弃”的对象。一是饱受就业歧视,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0%的人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有过被歧视经历,其中32%的人表示经常受到歧视待遇。二是政策不完善,有些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制度还不健全,如福利企业作为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主要形式,投资主体和经营范围受限。而在公务员招录中,“身体健康”的条件使残疾人进入行政机关成为“可望不可即”的幻想。

残疾人在就业市场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排斥现象。残疾人因为先天或者后天原因遭遇健康丧失,在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而日益成为孤独、无援的群体,并且这种排挤通过社会的“再造”而累积与传递。

实际上,与制度建设滞后相比,人为的“藩篱”也不可忽视。由于缺乏互动与了解,人们总是以情绪性的批判和自我保护性的排斥来面对残疾人。在人们的刻板印象中,残疾人是家庭和社会的“包袱”和“累赘”。更有甚者,见到残疾人,唯恐避之不及,这既是自寻烦恼,也在无形中伤害了残疾人。

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流动合理、有序的社会;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包容、开放的社会。“残疾人”在精神上不被信任,需要承受比常人更大的精神压力;在物质上“被边缘化”,在社会保障、酬劳获取中饱受磨难。同是公民,在同一个地域生活,却享受着不同的待遇,“残疾人”历经苦难,饱尝辛酸。整个社会要努力消除对“残疾人”的排斥,因为这种现象和我们每个人是息息相关、无可分离的。

扶助残疾人群,是公共部门天然职责。于此事上,职能部门亟待在“输血”与“造血”两方面发力。“输血”层面,为残疾人的就业提供制度保障、搭建就业平台,提高残疾人就业的市场准入。各地纷纷举办针对残疾人的专场招聘会,就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需要注意的是,一次“输血”并不难,难的是“输血”常态化、制度化。而关键在于“造血”层面,在于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的融入主流社会的能力……凡此种种,皆是职能部门合格履职的必要之举。

然而,在残疾人就业一事上,我们呼吁民间组织和社会大众也参与“埋单”。毕竟,社会的冷暖,固然系于公共机构的合法履职,也必须诉诸于民间的互济互助。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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