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目无禁令的高尔夫球场》为题,报道了我省石林县高尔夫球场违规建设。15日,石林县召开紧急会议,责成主管部门按程序对石林旅游服务区管委会副主任高云华、县发展和改革局计划投资科科长段明宗作出停职决定。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任何一个违规建设项目中,都会有一个腐败的利益链条存在,而且还十分隐蔽。不管从哪个角度说,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是理所应当的。然而,让我们感到遗憾的是,近年来,监管部门热衷于“事后诸葛亮”不说,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惩处时,往往采取“丢卒保车”的战术——总拿“小头目”来充当“替罪羊”,让真正负有重大责任的主要领导逃脱了法律制裁。其结果,既糟蹋了党纪国法,又让群众感到非常失望。石林县此次在处理违建的高尔夫球场过程中,仅拿两个低级别的官员来开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据报道,这个于2008年初开工、名为石林国际乡村俱乐部的高尔夫球场紧邻石林世界遗产保护区,属于石林旅游度假服务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由云南省圆通投资公司开发。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这个球场占地达一万余亩,投资金额高达8.5亿元,“多功能服务”的设施齐全且豪华。由此可见,这么规模宏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岂能是两个“小头目”作得了主?肯定牵涉到很多职能部门和重要领导。事实上,若不是“高层决策”或“集体研究”,这么大的工程是不可能在鞭炮声中隆重开工的。
更荒唐的是,石林旅游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高云华居然声称,这个高尔夫球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好项目,能带动地方经济,只是国家不允许。明知国家不允许,为什么还要逆势而为、以身试法呢?按照国家2004年下发的《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规定,像这样占地一万多亩的高尔夫项目是根本不会得到审批的。更何况这个高尔夫球场是将农用地作为商业开发,存在严重的以租代征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培根说:“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无疑,对高尔夫球场的违规建设行为进行问责,监管部门必须做到“一碗水”端平——不管责任人的官有多大、权有多重,只要与违法行为有牵涉,就应该都受到相应的依法惩处。如果仅拿两个“小卒”来顶罪,不但不公平、不合理、难服众,还会埋下更大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