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不能制约公务员违纪
www.fjnet.cn 2011-05-13 16:23 邱智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人在官场,身不由己。5月10日,江苏南通市通州三余镇副镇长王卫东入院6天,经抢救无效死亡。随着王卫东的去世,网络上出现众多帖子,称他是陪领导喝酒喝死的,“因一人喝下两瓶半茅台,导致酒精中毒死亡,其家属向政府索赔300万。”也有网友称,是陪领导喝酒后“醉驾死亡”。
事情一出网帖和网友的一片指责声,影响了当地镇政府和有关领导的形象。当地政府针对舆论不但没有拿出举措,及时给予公开的解释,反而设置了重重阻碍。据记者回忆,他们在采访通州第五人民医院时,一位男医生来正要开口说“其实,事情是……”没想,旁边的护士长向他使了个眼色,称“我们不知道事实真相,不能乱说”,男医生顿时住口不再透露,摇头称,“这个政府讲的话我不敢讲。”
好一个 “不敢讲”呀,意味深长!想隐瞒什么呢?要喝茅台酒怎么不调到中石化啊,还能喝得长远滋润?奇怪是这些干部都是鞠躬尽瘁累死的,哪有报道说是喝死的?问题是谁这么大胆敢说喝死的,不想活啦?看来,现在一些基层的问题很奇怪,一定要通过记者的暗访、取证才能够大白于天下。大量的潜规则已被政府的领导驾轻就熟的合理使用,大家在这样的环境中甚至习以为常。
其实这事全国都有,看看全国一年用于吃喝的公款有多少还不知道。光吃喝就上千亿,够触目惊心的吧。领导让你喝你敢不喝,喝死的都是有功之臣。现实中能够拒绝官场喝酒的人少之又少,并且这种人升迁的可能也不大。
让人痛心的是公款吃喝要纳税人负担,出了命案还要国家来款赔!所以中国的国家赔偿更本就不能制约公务员违纪,因为就算有错误赔偿的主体也还是国家,而那些违纪的人员至少在经济上不会有任何损失。这样的制度起码是很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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