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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恶”比“行善”更重要
www.fjnet.cn 2011-05-09 09:59 吴向宏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最近,舆论围绕“中国首善”陈光标有一些激烈的争议。对陈光标先生本人,我素无了解,不敢妄评。不过,对“挺陈派”的一些观点,我倒是有话想说。“挺陈派”有两种常见的支持意见,其一是:不要管别人的钱来路如何,只要他捐了就是好事。某位著名的电影导演甚至说出这样的话:“就是黑社会,能把黑钱捐给穷人,也是干了件好事。”其二是:捐钱的人比不捐钱的人道德更高尚,多捐的比少捐的道德更高尚。一些挺陈派常说:你批评陈光标,你捐了吗?捐得有陈先生多吗?不够多,你就没资格批评陈先生。

“捐钱不问来路”和“多捐比少捐高尚”,这两种道德判断,很显然都是站不住脚的。第一条等于是承认:一个抢劫犯只要把抢来的钱捐出来一部分,也算是干了件好事。如果再加上第二条,结论就会是,这个抢劫犯案子作得越大,钱捐得越多,他就越发人格高尚。推到极致,就会出现如下谬论:一个人只要抢得够狠,把大家财产全部夺走,再返还一部分甚至大部分给大家提供一点免费早餐免费住房什么的,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善人了。

为什么这样难以自圆其说的道德观,会非常流行,以至于被很多“挺陈派”不假思索地接受呢?我以为,这要归咎于当代中国在社会道德上的急于求成。我把它称之为“道德大跃进”。一个健康的社会里,道德观应当是根植于悠久的社会风俗和个人良心,有很深的根基和历史积淀。中国的情况却很扭曲。自近代以来,传统的道德观就被丢弃得差不多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历次所谓“政治运动”,导致人人自危,谁也不敢多管闲事,动摇了整个社会公德基础。于是当时大力号召大家“学雷锋”,做“好人好事”。其实雷锋做过什么“好事”呢?无非是扶老携幼、在公交车上给人让座等等,这些都是最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每个人在幼儿园就应该学会的东西(所以很多头次出国的人都会感叹:在国外人人都是雷锋)。雷锋居然成了全社会道德典范,可见当时公众平均道德水平沦丧到了什么程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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