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4·26”等6起瞒报迟报谎报事故,要求从快从严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国务院安委会认为,6起瞒报事故反映出矿主及有关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蓄意隐瞒事故,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国务院安委会要求从快从严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
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就六起矿难瞒报事故进行通报,已经足以表明事故的严重性、国家的高度重视,“矿难瞒报”应该说已经走到了尽头。
矿难本身就让人难堪,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一些发生伤亡事故的家庭来说更是塌天大祸,在感情上、现实生活上均给受害者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如果对已经发生了的矿难进行瞒报,对于受害者来说,无异于伤口抹盐,这样的事情,从感情上严重伤害了受害者家人,严重伤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造成的经济损失、政治损失更加巨大,因为,这严重影响了政令畅通。
透视“矿难瞒报”的背后,无非是地方保护、政绩观念在作怪。地方要发展,就要稳定,就要不出事,就要和谐,出现任何不该发生的事情尤其是象矿难这样的事,都是地方所不愿看到的、不愿发生的。然而,老百姓最大的民生正是体现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上,越是出现了突发事件,老百姓的生命财产越需要得到维护、保护、爱护,因为这时候,老百姓更加需要党和政府的关爱。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心目中到底占有多少份量,占有多大比例,这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群众观、政绩观、宗旨意识的试金石。是自己的乌纱帽重要、自己的前途重要还是老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这个问题时刻在考验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随时需要作出回答。
新时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面临新的考验、新的挑战、新的矛盾,在出现了类似矿难这样的突发事故的时候,我们必须更加注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维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因为,稍有不慎,当判断、选择的天平稍稍倾斜,影响了我们的决策,那么,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就是党和国家所不愿看到的,到时一系列的责任追究、党纪国法的严惩将随之而来。因而,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时时校正自己的权力观、群众观尤其是政绩观、宗旨意识,确保不发生一丝一毫的偏差,在新的历史时期显得尤其重要。
通报六起“矿难瞒报”事件,再次为我们时刻保持政令畅通敲响了警钟。在监督机制日益完善、监督渠道日益畅通、监督手段日益多样的今天,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身的压力将更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要求将更高。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回避自己的责任,越是特殊的情况下,越是要体现出我们坚强的党性修养、牢固的组织观念、严格的法纪意识,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不负党、国家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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