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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吃多占的不能一“吐”了之
www.fjnet.cn 2011-05-06 00:00  邓海建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目前,在武汉市直行政单位,正进行一场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的行动。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总额约数千万元。其中一市直机关被查出多发900多万元,人均应退还7.39万元。

  据报道,这次清退行动并非武汉市自愿为之,而是去年中央纪委对广州、武汉等六地市公务员津补贴进行检查时,发现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滥发津补贴的现象,并确定了一批需清退的“福利”和补助。从武汉清退的数量及所涉部门看,滥发显然是一种组织性行为,司空见惯。据说“很多补贴都是地方政府批过的,极个别的是部门自立项目”。调查显示,个别单位一个部门内部超出国家要求发放的津补贴多达13种。

  数千万元滥发的津补贴究竟来自哪里?答案还是那句老话,“预算外收入失控”。有专家指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预算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占近70%。来自武汉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21.78亿元;而该市行政性收费多,已是普遍现象。数千万元滥发的津补贴背后,是汹涌的“罚款”,是繁重的“规费”,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各色“打秋风”。并且,2005年“收支两条线”制度实施后,仍有部分收费按比例返还到各单位抵为办公经费,且上缴的收费越多、返还的越多,于是就有了一个个“小金库”。这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所指出的——为多发津贴补贴,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加剧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直接导致政府职能异化和公务员角色错位。

  据有关人士透露,武汉滥发津补贴的情况,在中央检查的六地市中还不算是最严重的,其他地方恐怕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瞭望》周刊的调查显示,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中央党校一专家指出,“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实质上是对公共资金的一种部门占有,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占,是一种反社会公正的再分配形式,必然影响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分配秩序的紊乱。”

  滥发的前提,是滥收。这就不是一个“退”字能纾解的症结,关键还要遏制一些地方政府滥收的冲动,切断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公务员福利待遇之间的联系。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规定,财政部已下发通知要求,自今年起,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各级人大监督。应该说,这是遏制滥发津补贴的釜底抽薪之举。问题的关键是,要有相应的机制保障这一举措落到实处。比如,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所有预算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其实,早在2005年,包括一些中央媒体在内,都报道武汉市正式实施公务员“阳光收入”制度,为杜绝部门自发补助的现象,出台了相应的监管办法和纪律规定。但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些“监管办法和纪律规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看来,如何真正落实好相关规定,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才是至关重要的。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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