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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化“治庸”让法律情何以堪
www.fjnet.cn 2011-04-29 22:20 陈小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改善官员作风、优化投资环境,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决定发起“治庸”问责。4月6日,一场针对官员的治庸风暴席卷武汉。武汉市“治庸办”暗访了该市14家职能部门,发现上班迟到、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和脱岗等现象29起。有的公务员因为上班吃早点而被罚近万元。(4月28日《新京报》)

公务员上班炒股、玩游戏、聊天、“偷菜”……不正经为纳税人办事,上班时间不是找不着,就是酒醉伏案午睡至下班……这些行为着实让人窝火,但是,治理公务员的行为不能依靠罚款来解决,还动辄罚款上万。这种纠错的方式于理于法都不合。

首先,这种罚款找不到法律依据。我国任何一项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公务员上班迟到、玩游戏、吃饭要罚款。公务员的行为是错,需要治理,但是,治理不能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上,也不能由政府部门说罚就罚,这俨然又是一种行政命令大于法律、以权压法的行为。

而一旦行政命令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边界就会变得模糊;相应的,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规范作用也会“失效”,最终形成行政独大、司法不彰的尴尬境地。

其次,罚款力度并不能代替治理的决心有多大,也不能代表治理的效果有多好。有领导向记者抱怨,其实在暗访组成员到来之前,是“打过招呼”的,没想到某些人们还是被巡查组逮到了。这里暗藏的潜台词就是,既然已经打过招呼了,就不能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呆着几天,干嘛顶风作案?而看到一些受到处罚的公务员尚未离岗时,一些领导又表现出焦灼,表示“如果暗访组杀个回马枪,那怎么办?”

从这些言行不难看出,这些处罚罚的的并不是上班慵懒、怠工或者是不给纳税人办事,而是在关键时候掉链子,不给领导“长脸”。这种巡查组,来时看似一阵风,可就怕走了之后该干嘛干嘛。所以说,建立在预备检查、等待检查基础上的“治庸”,可想而知效果会怎样。

最后,这种罚款不妨说是在奴化、驯化公务员,以经济制裁的手段让公务员屈服。那个上班迟到被查处的女公务员,何以就至于哭得一塌糊涂。撇除她是公务员不论,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上班迟到按照规定处理就是,何以非要脆弱得哭鼻子?

究其根本,还在于这种行政规定,掌握着对公务员未来的“生杀予夺”大权,可以决定人家的饭碗问题。那名女公务员哭的,不是因为迟到,已经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而是在哭诉自己的饭碗与前途。

说到底,这也是行政权力膨胀下,个人的悲哀。在这种情况下,底层公务员的个人权益、甚至人格都被严重挤压,领导的脸色比法律重要,检查的结果比规定重要。这最终只会导致公务员人格被严重奴化,视领导的命令马首是瞻,丧失掉自己的独立人格。

给公务员立规矩、整顿慵懒之风固然必要,但治本之策却是在合理的基础上、在法律范围之内对公务员进行相应的教育与处罚,而不能完全按照领导意志、行政权力用一种更加庸俗的办法“治庸”。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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