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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终结的不仅仅是房地产暴利
www.fjnet.cn 2011-04-29 09:15 张立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此前3月份,发改委颁布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他表示:官方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4月27日中国新闻网)

虽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没有一个科学的权威统计,但是从各地披露和媒体报道的数字来看,房地产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在50%以上,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按照经济学界的主流意见,行业利润超过50%,甚至少数特殊行业利润超过30%,就算是暴利行业,按照这个标准,消费者普遍认为我国房地产行业属于暴利行业并没有错。从降低房价,实现“居者有其屋”角度说,终结房地产暴利时代,实施房地产反暴利规定,限制房地产行业利润率,无疑是最有效的举措之一,是直接可以降低房价的最佳措施,效果远胜于限购令。

事实上几年前,一些专家学者和广大消费者就呼吁有形之手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力度,对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实现最高限制,抑制房价疯涨。发改委出台房地产反暴利规定,应当说是顺应民意之举,符合消费者愿望。

然而,要真正降低房价,实现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居者有其屋”,仅仅限制房地产行业利润,终结房地产暴利还远不够。事实上虽然我国房地产行业整体上属于暴利行业,利润率比较高,但是另一个事实必须看到,房地产行业赚取的绝大部分利润不是开发商拿走,开发商并没有拿走房地产利润的大头,房地产利润的大头实际上是被各级政府所拿走,政府是房地产暴利的最大受益者。比如房地产行业老大哥万科,2009年利润53亿元,上缴税收达到58亿元,这还不包括向政府缴纳的买地钱和缴纳的一些费用。从这个角度说,房地产行业的利润需要控制,但是政府在房地产行业中的获利更要控制。只控制开发商利润,不限制政府的税收,一方面对于开发商而言不公平,另一方面对于降低房价效果也有限。

言而总之,终结房地产暴利的路线没有走错,但是终结房地产暴利的步子还要迈得更大一点,政府有必要降低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减少政府在房地产利润中的比例,还利给普通老百姓。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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