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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食品频仍,谁的道德失守?
www.fjnet.cn 2011-04-20 08:05  汪红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关于毒馒头事件,温总理感叹: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话音未落,又传出沈阳查出25吨毒豆芽丑闻。食品安全领域制毒造假者已经猖獗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了。

一个原因是部分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从业者道德素质低下,为获取不当利益,不惜草菅人命;二是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违法制毒贩毒者处罚过轻,不足以杀一儆百。

毫不夸张地说,25吨毒豆芽可装10来辆大卡车。无论生产、运输、销售都是一个庞大的目标。制毒者长时间没被发现,“得益于”监管部门的尸位素餐。

回头看一看,“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毒馒头”……再到今天的“毒豆芽”,尽管毒食品的种类各异,毒害手法不一样,爆发的地域不同,但它们生存环境、生存条件却是大同小异—— 一是产品安全检测有漏洞,致使毒出有门;二是市场监管不到位,导致流毒无穷。

仔细分析“制贩毒食品”者的牟利流程轨迹可发现,毒食品在“原料采购、产品生产”这两个环节,往往比较隐蔽。但如果安全监管部门坚持定期不定期抽查进料单,核查原材料库存,可发现蛛丝马迹;“产品检验出厂”是食品生产最后环节,常常是安全监管的公开环节。制贩毒食品者惯用的手法是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只要监管部门睁大眼睛,一切按制度办事,漏网之鱼实在少数。

中国市场监管体系设计本是世界上最繁琐、最齐备的。除了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外,市场流通领域另有一套独立的监管系统。常常由工商局负责入市产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当毒食品千方百计躲过生产监管之后,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行驶自己的督查、检验职能,“问题食品”一样可以堵在市场流通入口。

可惜的是,这些监管责任仅仅只是停留在程序设计的美好愿望上,贴在监管部门的办公室里,无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近年来,一桩不了一桩的恶性毒食品事件就是明证。

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说明,不少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不少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更有甚者,少数打着监管旗号的工作人员利用食品监管的权利与制贩毒食品者沆瀣一气、互相勾结,毒食品如何不泛滥成灾?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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