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网站2011年3月22日)
关于房价,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个让人谈得有气无力的问题。关于调控高得离谱的房价,国家从2002年开始,已连续出台了很多个文件,但似乎再厉害的政策和文件也管不住房价这匹脱缰的野马。不得不承认,关于房价问题,历来有两种声音影响着政府部门的决策,一种是有房子的,特别是有多套房的,都希望房价越高越好,因为房价越高,他们的资产升值越快,他们越富有;另一种声音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他们希望房价越低越好,但多年的呼唤、多年的等待仍然是“望房兴叹”。这是一组对立的矛盾,要解决好这组矛盾,就只有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一直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现在很多房地产调控政策没有找准高房价的真正原因,或者是找到了,还不忍心下手。愚以为,高地价、高税收、高利润才是高房价的真正原因,高地价催生高成本,高税收让地方政府不忍割爱,高利润让房地产商“眼睛红了,心就黑了”。这些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政策都会被一些歪嘴和尚念歪。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曾有一种声音说,房价实行省长、市长负责制,省长负责还令人期盼,但市长们能担负起调控房价的责任吗?一边是重要的税收来源,一边是上级要求调控房价,市长们愿意主动调控吗?
国家发改委这次出台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初衷是好的,怕只怕在执行过程中会遭遇“肠梗阻”和“执行难”,因为很多中国人都很聪明,很多好政策在执行时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不定数以万计的房地产开发商们针对此条政策早已想好了应对措施----很多地方不是都有什么房地产协会吗?到时同城的房产商们形成统一联盟,口径一致的把房价抬高点不就行了吗?况且,现在销售的商品房不也是明码标价吗?虽然很多房地产商标出的房价高得吓人。价格主管部门有什么强有力的手段督促那些“没有流道德血液”的房地产商合情合理的标价呢?
但愿给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好政策能够对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