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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的罕见病应该是政府的“常见病”
www.fjnet.cn 2011-03-21 16:30 赵光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按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罕见病的发生率0.65%。~1%。计算,我国现阶段罕见病患者超过千万人之多。但是在罕见病防治救助方面的工作,我国进展缓慢,对罕见病药品的研发、引进、生产、销售等环节缺少政策支持,造成国内罕见病药品研制产业存在空白。多数罕见病患者无药可医或望药兴叹。(3月20日《广州日报》)

俗话说“有啥别有病”,倘若有病,那也千万不能是罕见病。据悉,在目前确认的五六千种罕见病中,绝大部分都是无药可治的,只有少部分有药可治,但是这部分“孤儿药”价钱却非常昂贵,一般的家庭难以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民众的罕见病应该是政府的“常见病”。百分之一人得的病,固然是少数,对于患者来说够罕见,可是对于国家来说却很“常见”。如果百分之一人得的某种病,全国就会有1300万人得相同的并,这还罕见吗?就算是患病率二十万分之一的病种,全国也会有6000多人患同样的病,对国家也不能说罕见。

我们已经进入全民医保时代。全民医保,必须包括所有人,当然也包括那些患有罕见病的患者。否则,全民就无法解释。把上千万人排斥的全民医保之外,显然政府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政府只有按照“常见病”来对待所有罕见病患者,才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罕见病成为个人和家庭的难题,也说明我们的医保服务内容不尽合理。不仅仅是罕见病,其实一些常见大病,也成为许多个人和家庭的难题,医疗费用主要靠个人承担,这是医保存在的政策性缺陷。政府对于那些罕见病患者和大病患者,应有倾斜政策,合理科学配置医疗资源。

多数罕见病患者无药可医或望药兴叹,不仅反映了医疗方面的问题,也同样反映社会救济乏力。目前,什么社会问题都让政府负责,肯定会有困难。可是,政府不可能包所有社会问题,但又不允许社会力量投入,从而造成生活中一些弱者无助。如果能够允许社会力量进入社会援助体系,罕见病患的困难或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

政府只要认识到罕见病应该以“常见病”对待,就会在药品研发生产、医保政策调整、社会救济保障等,积极协调扶持,合理化解罕见病患者的困难。至少不会让这些罕见病患者求助无门、完全依靠家庭的力量来保障生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政府有这样的责任,也有这样的实力。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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